新編會計師手冊

會計與審計的關係第二節 審計監督制度第一節 社會審計監督第一節

作品目錄

目錄
第一篇 註冊會計師制度
第一章 概 論
第一節 註冊會計師制度的產生和發展
第二節 我國註冊會計師制度的產生和發展
第二章 中國的註冊會計師制度
第一節 中國註冊會計師的考試制度
第二節 註冊會計師的註冊管理制度
第三節 註冊會計師業務範圍
第四節 中國獨立審計準則體系
第五節 會計師事務所
第六節 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
第七節 職業道德與法律責任
第八節 註冊會計師後續教育及培訓制度
第九節 會計師事務所財務會計制度簡介
第三章 會計報表審計
第一節 會計報表審計概述
第二節 會計報表審計的方法
第三節 審計證據
第四節 審計工作底稿
第五節 審計計畫階段
第六節 實施審計階段
第七節 審計報告階段
第四章 驗 資
第一節 驗資的性質及範圍
第二節 驗資的程式
第三節 驗資報告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
財政部印發《註冊會計師註冊審批暫行辦法》
財政部印發《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設立及審批暫行辦法》
財政部印發《合夥會計師事務所設立及審批試行辦法》
財政部、證監會《關於從事證券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註冊會計師資格確認的規定》
財政部、證監會《關於從事證券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註冊會計師資格確認的規定》
的補充規定
財政部、證監會《關於從事證券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審計、驗資報告複審、確認以
及合作開展業務的通知》
財政部《關於整頓註冊會計師業務和會計師事務所的通知》
財政部《關於會計師事務所整頓中若干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
財政部印發《外國會計師事務所在中國境內臨時執行審計業務的暫行規定》
財政部關於《外國會計師事務所在中國境內臨時執行審計業務的暫行規定》
的補充規定的通知
財政部、證監會《關於中外合作會計師事務所、境外會計師事務所執行中國企業
在境外上市審計業務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
1994年度註冊會計師年檢辦法
關於吸收考試全科合格人員成為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個人非執業會員的通知
關於1994年度註冊會計師年檢若干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
關於印發《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非執業會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非執業會員管理暫行辦法
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中央國家機關會員聯誼會組織辦法
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會費交納辦法
註冊會計師制度有關重要法規摘要
第二篇 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
第一章 企業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的基本內容
第一節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的基本結構
第二節《企業會計準則》的基本內容
第三節 企業會計制度的基本內容
第二章 企業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的制定與實施
第一節 企業會計準則的制定
第二節 企業會計制度的制定
第三節 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實施
附錄:
企業會計準則
工業企業會計制度
運輸(交通)企業會計制度
郵電通信企業會計制度
運輸(鐵路)企業會計制度
商品流通企業會計制度
農業企業會計制度
施工企業會計制度
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制度
對外經濟合作企業會計制度
金融企業會計制度
保險企業會計制度
旅遊、飲食服務企業會計制度
運輸(民用航空)企業會計制度
第三篇 企業財務通則與行業財務制度
第一章 企業財務通則與行業財務制度的基本內容
第一節 企業財務制度的基本框架及主要特點
第二節 企業財務通則的基本內容
第三節 行業財務制度的主要內容
第二章 企業財務通則與行業財務制度的制定與實施
第一節 企業財務通則與行業財務制度的制定情況
第二節 企業財務通則與行業財務制度的組織實施
附錄:
企業財務通則
工業企業財務制度
農業企業財務制度
商品流通企業財務制度
郵電通信企業財務制度
運輸企業財務制度
金融保險企業財務制度
旅遊、飲食服務企業財務制度
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制度
對外經濟合作企業財務制度
電影、新聞出版企業財務制度
第四篇 會計違法及處罰
第一章 法律責任與法律制裁
第一節 法律責任的概念
第二節 什麼是行政責任
第三節 什麼是刑事責任
第二章 會計違法的種類及其處罰形式
第一節 違反會計核算規定的行為及處罰
第二節 偽造、變造、故意毀滅會計資料的行為及處罰
第三節 對會計資料弄虛作假進行偷稅的行為及處罰
第四節 對會計資料弄虛作假損害國家及公眾利益的行為及處罰
第五節 單位領導人辦理違法收支或者對違法收支不作處理的行為及處罰
第六節 會計人員受理非法原始憑證或者對違法收支不依法報告的行為及處罰
第七節 對依法履行職責和檢舉揭發不法行為打擊報復的行為及處罰
第三章 違反財經、財務法律制度及規定的行為及處罰
第一節《處罰規定》的調整對象和適用範圍
第二節 違反財政法規的種類及處罰標準
第三節 違反財政法規的處罰幅度
第四節 違反財政法規的其他規定
第四章 行政爭議、複議及仲裁
第一節 行政爭議
第二節 行政複議
第三節 行政仲裁
第五篇 會計與審計監督
第一章 概述
第一節 會計與審計的關係
第二節 會計監督和審計監督的關係
第二章 會計監督
第一節 會計監督的意義
第二節 會計監督的內容和方法
第三章 審計監督制度
第一節 審計監督的意義
第二節 審計的法律制度
第三節 審計程式
第四節 審計管轄範圍
第五節 審計法律責任
第四章 國家審計監督
第一節 國家審計監督的意義
第二節 國家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
第三節 財政收支的審計監督
第四節 國有金融機構和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審計監督
第五節 其他審計監督事項
第六節 專項審計調查
第五章 內部審計監督
第一節 內部審計的意義
第二節 內部審計機構
第三節 內部審計監督的主要內容
第六章 社會審計監督
第一節 我國社會審計發展的必要性
第二節 社會審計的性質和特徵
第三節 社會審計機構
第七章 審計案例和審計報告選編
第一節 審計案例
第二節 審計署審計報告選編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1994.8.31)
關於對金融保險機構進行審計監督的通知(1984.5.10)
關於加強審計監督工作,支持和促進經濟體制改革的幾點意見(1984.11.14)
關於開展廠長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幾個問題的通知(1986.12.31)
關於對行政事業單位推行定期審計制度的通知(1987.1.2)
關於印發《審計人員守則(試行)》的通知(1987.1.5)
關於進一步開展社會審計工作若干問題的通知(1987.1.14)
關於發布《關於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審計的若干規定》的通知
(1988.7.1)
關於加強審計監督為深化改革服務的通知(1988.8.1)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條例》的通知(1988.12.9)
關於開展城市維護和建設資金審計的意見(1989.4.17)
關於對集體經濟組織進行審計問題的通知(1989.10.29)
審計署、國家計委關於開展基本建設項目開工前審計的聯合通知(1989.12.18)
關於開展外債審計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1989.12.27)
關於加強農業資金審計工作意見的通知(1990.3.7)
關於加強教育經費審計工作意見的通知(1990.3.17)
關於進一步做好社會審計工作意見的通知(1990.6.21)
關於當前審計工作的幾點意見(1990.8.11)
關於加強和改進外資審計工作的通知(1991.1.31)
關於開展養老保險基金和待業保險基金審計的通知(1992.1.10)
關於印發《改進內部審計制度增強大中型企業活力》的通知(1992.1.20)
審計署、國家體改委關於印發《股份制試點企業審計暫行規定》的通知(1992.6.29)
印發《審計署關於強化審計監督的意見》的通知(1992.12.23)
審計署、國家體改委、國家經貿委關於印發《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
審計監督規定》的通知(1993.4.13)
關於加強金融審計監督的通知(1993.7.16)
關於加強對地方財稅管理審計監督的通知(1993.7.29)
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審計辦法(1993年1月12日審計署第116號令)
審計機關對工會經費實行審計監督的通知(審法發〔1992〕195號)
審計署關於進一步做好建設項目開工前審計的通知(審基發〔1993〕52號)
審計署、財政部關於做好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收入、耕地占用稅審計工作
的通知(審農發〔1993〕104號)
審計署關於實施審計工作程式的若干規定(1993年4月13日審計署第128號令)
審計署關於印發《審計事務所會計制度(試行)》的通知(審指發〔1993〕57號)
審計署、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建設部、人民銀行關於加強對新開工建設項目資金
來源審計的通知(審基發〔1993〕168號)
審計署關於社會審計組織辦理國有企業審計查證若干問題的通知
(審指發〔1993〕205號)
審計署關於印發《社會審計組織承辦中央企業審計查證業務資格認定辦法》的通知
(審指發〔1993〕206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計(師)事務所執業審計師可以接受清算組的聘任參與企業
破產清算的通知(法〔1993〕72號)
審計署關於在全國實行統一審計文書格式的通知(審法發〔1995〕7號)
對外經濟貿易企業經理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1995〕第2號)
第六篇 會計法講解
第一章 會計法及其制定
第二章《會計法》的主要規定
第一節 會計工作的管理和領導
第二節 會計的基本職能
第三節 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
第四節 法律責任
第三章《會計法》的貫徹實施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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