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縣水利局

(十)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村水電電氣化和鄉鎮供水工作,指導節水灌溉和農村飲水工作,對中小型水電站、變電站建設的選址、庫容規劃提出意見。 (十一)組織全縣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訂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計畫,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洪。 (十二)負責縣水利水電行業的科技教育工作,指導全縣水利隊伍建設。

簡介

根據中共新化縣委、新化縣人民政府《關於新化縣黨政群機關機構設定的通知》(新發[2002]27號和《關於印發<新化縣縣直機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新發[2002]25號)精神,設定新化縣水利水電局,為主管水行政的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其主要職能是:
(一)貫徹落實黨和政府關於水利水電事業的方針、政策,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研究擬定全縣水利水電工作的方針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並監督實施。
(二)統一管理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擬定全縣水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擬定節約用水制度,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訂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全縣節約用水工作。
(三)指導水利水電行業的水電管理及農電體制改革、農網建設改造和城鄉用電同網同價工作,參與制定全縣水利系統水電及地方電網的發展規劃、中小河流水電規劃,並結合地方水電行業特點開展政策研究和制訂有關行業標準,對全縣水電站、電網資產嚴權實施監管,負責水利系統地方電力安全監察工作,歸口管理水利水電行業水電計量工作,負責全縣農村水電電氣化發展規劃和電氣化規劃的擬定、報批工作,並組織實施水電電氣化工作,組織審查地方中小水電更新與技術改造計畫。
(四)按照國家和市、縣資源與環境保護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監測河道、水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不同水功能區限制排污總量控制意見。
(五)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部門的水事糾紛。
(六)擬定水利水電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負責水利水電行業的國有資產增值監管,對水利水電資金的使用進行巨觀調節和監管,指導水利水電行業的供水、供電及多種經營工作,研究提出有關水利水電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
(七)負責全縣水利水電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和負責審查中型及重點水利水電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組織重大水利水電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組織實施水利水電行業技術質量標準。
(八)組織、指導水利水電設施、水域及其岸域、水電輸電線路的管理和保護,組織、指導河道、水庫的治理和開展,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等安全監管。
(九)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汛抗旱工作和實施防汛抗旱調度。
(十)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村水電電氣化和鄉鎮供水工作,指導節水灌溉和農村飲水工作,對中小型水電站、變電站建設的選址、庫容規劃提出意見。
(十一)組織全縣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訂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計畫,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洪。
(十二)負責縣水利水電行業的科技教育工作,指導全縣水利隊伍建設。
(十三)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水利概況

新化縣地處湘中偏西,跨資水兩岸,依雪峰山麓,地勢為四周高,中間低,西北高,東南低,屬中亞熱帶季風氣候區。幅員面積3567km,其中石灰岩乾旱地區占31%;總耕地面積69.28萬畝,其中水田52.47萬畝。是一個農業大縣、庫區大縣、溶岩大縣。新中國成立以來,共修建水利工程31085處,其中水庫271座,河壩1810處,山坪塘15800口,正常蓄水量2.78億立方米;電灌站670處;主支、乾渠總長2500公里。我縣水利有三個特點。一是水資源豐富,但開發利用差。全縣水資源總量為54.72億立方米,其中過境地表水32.88億立方米。蓄引提總水量4.62億立方米,僅占縣境地表徑流量的14.1%和水資源總量的8.44%,開發利用潛力巨大。二是降水較充沛,但時空分布不均。多年平均降雨量為1465.4毫米,雨水集中於4-6月,易成洪澇;7-9月,雨水減少,易成乾旱。從地區看,河西降雨量較多,河東較少。年度之間,降雨也不均衡。三是水利工程有一定基礎,但病險工程多,配套不完善,效益不高。
“水利是農業的命脈”。我縣車田江、梅花洞、半山、爐觀壩、太平、龍溪和茅嶺七大水系,年蓄水總量2.47億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積44.51萬畝,占全縣總耕地面積的64.2%。占全縣31%幅員面積的溶岩地區,植被稀疏,水源奇缺,水土流失嚴重。這些地區的農田灌溉,人畜飲水,水土保持以及防汛抗旱,嚴重依賴水利工程。因此,在我縣,水利興則農業興,水利強則百業強。水利在我縣縣域經濟和農村工作中起著基礎和關鍵作用。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機關日常工作,對各股室工作進行綜合協調,負責對局黨組重要決策和工作部署的督辦和檢查,負責承辦文秘、文電、政策調研、政務信息、保衛保密、文書檔案、來信來訪、接待工作,負責局機關房地產、財務、衛生、綠化等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負責人大、政協代表的各項提案、議案的答覆。
(二)計財股
指導水利水電行業的財務、會計管理和審查工作,研究提出有關水利水電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對水利水電資金和經營管理進行巨觀調節,對水利系統的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主管局屬單位的財務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歸口水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標準的核定申報和監督實施。
(三)人事教育股(加掛科教站的牌子)
負責局機關和局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勞動人事、幹部管理、離退休工作,負責局直單位專業技術職務、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和技師評聘工作,指導本行業勞動工資、勞動保護工作等,負責局機關社會保險和機關醫療衛生工作,協助局機關黨支部、共青團、婦聯、計畫生育、工會工作,負責本局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水利水電行業有關的職業技能鑑定。擬定全縣水利科學技術、教育發展規劃,承(辦)科教興水興電工作,承(辦)水利水電科學技術研究與技術推廣工作,負責水利水電科技資料管理,負責局屬單位和歸口管理全縣水利水電行業職工培訓工作,負責水利水電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的實施和技術監督以及科技信息和科技檔案的管理,主管全縣水利水電學會的日常工作。
(四)法規股(加掛新化縣水政監察執法大隊牌子)
負責水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擬定水利法制建設規劃,負責全縣水資源統一管理和保護,組織指導全縣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承辦水利局行政訴訟、行政複議、行政審批和行業普法教育工作,負責供水的水源規劃和全縣節約用水工作,組織擬定全縣水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審核水域納污能力,提出不同水功區限制排污總量控制意見,組織、指導水利水電設施、水域及其岸線和管理與保護。
(五)水利建設管理股(加掛新化縣水利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站牌子)
擬定水利建設與管理有關政策、法規及技術標準,組織指導全縣水庫等水域及其岸線的治理開發,指導全縣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設工作,組織全縣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和更新改造並進行行業管理工作,對中小型工程電站建設的選址、庫容規劃提出意見,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等安全監管,負責編制中型水庫、灌區的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指導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建設,農田水利工程管理制度建設及小型水利工程制度改革,編制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農作物最佳需水量灌溉試驗工作,負責全縣節水灌溉、城鎮供水、農村飲水工作和山丘區泵站排澇工作,組織擬定全縣中型灌區及灌溉骨幹工程發展規劃和續建配套及更新改造計畫並監督實施,參與水價改革。
(六)河道管理股
負責全縣各級河道的統一管理和保護,組織實施全縣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項目的審查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河道治理和綜合開發,利用、規劃、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和河道采砂管理費的征管工作。
(七)電管股
指導水利水電行業的水電管理及農電體制改革、農網建設改造城鄉用電同網同價工作,參與制定全縣水利系統水電及地方電網的發展規劃,中小河流水電規範,並結合地方水電行業特點開展政策研究,制訂有關行業標準,參與水電供電營業區的劃分及制定水電年度發供電計畫,對全縣地方水電站、電網、資產產權實施監管,負責水利系統地方電力安全監察工作,負責全縣農村水電電氣化發展規劃和電氣化縣規劃的擬定、報批工作,並組織實施,負責地方電網項目初審和建設項目管理,提出農村電氣化建設資金的計畫安排、意見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農村水電電氣化工作,組織審查地方中小水電更新與技術改造計畫。
紀檢組(監察室)按有關規定設定,合署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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