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幣

語出:《周禮·天官·大宰》“九曰弊餘之賦” 漢 鄭玄 註:“弊餘,謂占賣國中之斥幣。”

基本解釋

官庫中多餘不用待售之物。《周禮·天官·大宰》“九曰弊餘之賦”漢鄭玄註:“弊餘,謂占賣國中之斥幣。”賈公彥疏:“斥幣謂此物不入大府,指斥而賣之,故名斥幣。”孫詒讓正義:“謂國中之斥幣不用者,隱度其直,受而賣之也……幣餘之幣,非幣帛也。用之不盡則有餘,凡物皆然,不獨幣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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