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衛生局

(一)劃入職能 原人事勞動局承擔的職業衛生監察( 包括礦山衛生監察)職能劃入州衛生局。 (二)劃出職能 1、將藥政、藥檢職能劃歸州藥品監督管理局。

職能調整

2、將管理公費醫療、社會醫療保險職能劃歸州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三)加強職能 1、加強全州衛生工作全行業管理職能。 2、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按照依法行政、政事分開、綜合執法的原則,加強衛生監督執法的職能。 3、加強公民義務獻血、無償獻血的職能。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州衛生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衛生工作方針、政策、 法律和法規,根據州委、州政府對全州社會經濟發展的統一要求,圍繞衛生工作的三大任務(防病治病、康復保健、 計畫生育的技術指導服務), 制訂全州衛生工作的管理技術標準和實施辦法。 (二)編制全州衛生事業發展規劃, 研究制訂全州城鄉區域衛生髮展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州衛生資源配置,制訂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協調組織和指導衛生規劃的實施。 (三)審批、辦理全州醫療、防疫、保健、 皮防等衛生事業方面需由政府機關批准的各項事務,組織、指導、檢查、監督、協調全州醫療衛生業務工作,協調各級各類衛生機構與社會其它方面的關係。 (四)針對危害健康的各種社會環境、心理、 行為、生物因素,在全州範圍內進行衛生宣傳教育,動員社會各部門運用大眾傳播媒介和教育手段,對不同人群進行健康教育和訓練,增強公民的保健意識,提高自我保健能力。 (五)貫徹以農村為重點的方針, 鞏固和發展農村三級醫療防保網,實現一網多用,能防能治,能中醫能西醫。抓好初級衛生保健規劃的實施。 (六)組織開展婦女、兒童衛生保健, 降低孕產婦死亡率和新生兒死亡率,提高婦女、兒童的健康水平。抓好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疾病防治工作,加強對急、慢性傳染病、寄生蟲病、地方病防治的監督管理,實施國境衛生檢疫,防止疾病傳入和傳出。 (七)監督管理勞動衛生、環境衛生、食品衛生、 放射衛生、學校衛生,負責全州食品、化妝品質量管理和認證工作。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指導農村改水改廁工作,減輕環境污染,改變城鄉衛生面貌,提高健康水平。 (八)繼承和發揚祖國醫藥學遺產, 建立健全全州中醫藥醫療、科研、管理體系和中藥、民族醫藥開發體系,振興文山中醫藥事業。 (九)研究指導醫療改革,用法律、行政、 經濟等手段加強巨觀管理,逐步實現衛生工作全行業管理。監督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審查、認可醫務人員從業資格,審批、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十)研究制訂全州衛生人才培養發展規劃, 多形式培養醫藥衛生人才。 (十一)依法監督管理血站及臨床用血質量。 (十二)組織實施全州衛生人員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考試認定及評審。 (十三)組織調度全州衛生技術力量, 對重大突發疫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和蔓延。 (十四)積極爭取國際組織及國內民間組織對我州衛生工作的無償援助和無息貸款項目,擴大我州衛生工作對外合作與交流,制定衛生合作項目方案並組織實施。 (十五)對全州各種重大突發事件和災情的醫療救護工作,加強紅十字會與國際紅十字的聯繫,積極進行國際間的友好合作和經驗技術交流。 (十六)管理州級直屬醫療衛生機構。 (十七)承辦州委、州政府和省衛生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文山州衛生局內設6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綜合性政策調研,編制年度工作計畫,草擬年終工作總結,協調各科室工作,制定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負責州直醫療衛生單位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日常黨務管理工作,對州直衛生單位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的領導和管理,抓好衛生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職業道德建設;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機要保密、行政事務、信息、文書檔案管理、安全保衛和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二)人事監審科 貫徹執行人事勞動政策法規,負責州直衛生單位的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人事調配、幹部獎懲任免、畢業生、復退軍人的接收分配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全州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考試認定及評審,負責機關公務員管理。宣傳黨規黨法,開展黨風廉政教育,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及執法監察工作,受理黨內外組織和民眾的來信來訪、控告和申訴,查處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紀政紀案件。負責衛生法制宣傳、教育和衛生法制建設,負責衛生行政複議和衛生行政訴訟,並對衛生執法工作實施監督。 (三)醫政科 制定全州醫療機構的發展規劃,管理規定和服務標準,監督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審查、認可醫務人員從業資格,審批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和醫療廣告。負責全州醫療事故和醫療糾紛的鑑定處理,發展全州康復醫學事業,協助做好殘疾人三項康復工作,組織全州醫療衛生科研項目立項工作和醫學技術攻關及衛生科研成果的審評、申報、推廣套用。開展醫學教育研究活動,指導中等醫學教育教學工作,抓好醫學繼續教育工作和鄉村醫生正規化、系統化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全州綜合醫院、中醫院的分級管理評審,並對其進行業務指導。負責綜合管理中醫、中西醫結合和民族醫藥的醫療、教學、科研工作,加強中醫藥、民族醫藥資源的研究開發。依法監督管理采供血機構、單採血漿站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對重大人員傷亡事件組織緊急醫療救護。 (四)防保科  制定全州疾病防治規劃和措施,依法對“五大衛生”、法定傳染病進行監督監測和許可申請進行審批,負責鼠疫、瘧疾、麻風、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等疾病的綜合防治管理和疫情報告,對重大突發疫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和蔓延。研究制定全州城鄉區域衛生髮展規劃、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並指導實施。抓好初級衛生保健規劃的實施。制定婦幼衛生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的發展規劃,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婦幼衛生保健工作,加強婦幼衛生業務技術的監督、評估和調控機制。負責全州離休幹部和高級知識分子醫療保健工作的業務指導。負責愛國衛生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檢查評比,對全州改水、改廁、滅鼠工作進行業務指導,開展健康教育,普及衛生科學知識。 (五)規劃財務科 編制全州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及分年度實施計畫,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州衛生資源配置,擬定全州衛生裝備標準,完成全州衛生事業統計工作,對衛生單位的計畫財務、基建項目、國有資產、專控商品進行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審核、監督、檢查管理全州醫療衛生服務收費執行情況。 (六)紅十字會辦公室 宣傳《紅十字會法》,並依照國際紅十字和紅新月運動的基本原則,完成人民政府委託事宜;開展救災的準備工作,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進行救助,普及衛生救護和防病知識,進行初級衛生救護培訓;組織民眾參加現場救護;參與輸血獻血工作,推動無償獻血;開展其他人道主義服務活動;開展紅十字青少年活動;參加國際人道主義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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