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司法局

(三)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市公證、律師、法律服務所工作。 (五)參與地方性規範性檔案的制定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和司法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 (八)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導鄉鎮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員工作。

敦煌市司法局是市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設4個職能股室和1個辦事機構:辦公室、基層工作管理股、公證律師管理股、法制宣傳教育股和法律援助中心。主要承擔管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能:
(一)貫徹落實執行國家、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編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思路,編制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制定全市法制宣傳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市公證、律師、法律服務所工作。承辦政府法律顧問團的法律事務。
(四)指導管理全市鄉鎮司法所、人民調解工作、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和全市社會矯正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五)參與地方性規範性檔案的制定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和司法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
(六)負責協調、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技術裝備及基礎設施建設;
(七)管理和指導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審核、批准全市法律援助申請,並指派法律援助人員辦理法律援助事務。
(八)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導鄉鎮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員工作。
(九)承辦政府和上級司法行政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下屬單位包括敦煌市公證處、甘肅飛天律師事務所、甘肅嘉煌律師事務所。
敦煌市公證處:敦煌市公證處是獨立承辦國內、涉外公證業務的司法證明機構,現有執業公證員3名。
業務範圍:契約(協定);繼承;委託書;聲明書;贈與書;贈與契約(協定);遺囑;保管遺囑、遺產或者其他與公證事項有關的財產、物品、文書;財產分割;夫妻財產約定;婚前財產約定;提存;招標投標、拍賣;婚姻狀況、親屬關係、收養關係;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公司章程;現場監督;保全證據;文書上的簽名、印鑑、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法律、行政法規定由公證機構登記的事務;代寫與公證事項有關的法律文書;提供公證法律諮詢。
辦公地址:敦煌市陽關中路8號(市政府五樓5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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