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訓令

[1] 一些歷史學家認為這就是額我略七世本人寫下或口述的,另一些認為是後人所撰,其中的每一條訓令也有不同來源。 [2]

《教宗訓令》(拉丁語:Dictatuspapae)是一份可能由教皇額我略七世簽署的關於27條應屬教皇之權力的檔案。[1]一些歷史學家認為這就是額我略七世本人寫下或口述的,另一些認為是後人所撰,其中的每一條訓令也有不同來源。[2]1087年,紅衣主教狄烏迪弟發行了一系列獻給維克托三世的赦令集,其中所包含的教會法來自他蒐集的各種資源。《教宗訓令》與該赦令集是如此之相似,以至於有人認為宗教訓令就是在該訓令集的基礎上寫成的,所以其年代一定比1087年還遲。[3]
該訓令的宗旨是教皇至上,其中“他可以罷免皇帝”一條使得世俗與宗教權力的界限被打破,並引起了世俗力量,特別是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亨利四世,的反抗,自此之後教廷與神聖羅馬帝國世俗權力之間的裂痕就愈來愈深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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