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經濟學原理研究

《政治經濟學原理》(Prin 西方一些經濟學家稱《原理》為19世紀下半期西方國家一本無可爭議的經濟學的“聖經”。 西方經濟學家把《原理》稱為19世紀下半期西方國家一本無可爭議的經濟學的聖經。

簡介

《政治經濟學原理》(Principles Of Political Economy):19世紀下半期西方國家一本無可爭議的經濟學的“聖經”
作者:約翰·斯圖亞特·穆勒(John Stuart Mill,1806.5.20.—1873.5.8):19世紀英國著名經濟學家和哲學家
全書名:《政治經濟學原理——及其在社會哲學上的若干套用》(PRINCIPLES OF POLITICAL ECONOMY With Some of their Applications to Social Philosophy)
被譽為: 19世紀下半期西方國家一本無可爭議的經濟學的“聖經” ;資產階級經濟學出現以來最流行的經濟學教科書之一
1848年發表了使穆勒名揚於世的經濟學著作《政治經濟學原理》(以下簡稱《原理》)。《原理》被認為是資產階級經濟學出現以來最流行的經濟學教科書之一, 西方一些經濟學家稱《原理》為19世紀下半期西方國家一本無可爭議的經濟學的“聖經”。他沒有留下系統的遺產,沒有所謂的“穆勒主義”,但是在他出生的200年後,其自由主義思想仍然影響著世人。

內容提要

基本觀點

在《原理》中,穆勒將經濟問題置於更廣闊的社會政治範疇內,研究了生產和分配的原理。穆勒相信,自由競爭是必要的,有利於解放有用的社會能量。然而,雖然國家不應該存在太多限制,但這並不意味著它將擺脫所有的責任。穆勒平衡了一個時期以來的科學研究,並將經濟原理和他的實踐聯繫起來。

書目結構

《政治經濟學原理》共分五編
第一編 生產
第二編 分配
第三編 交換
第四編 社會進步對生產和分配的影響
第五編 論政府的影響

主要內容

《政治經濟學原理》的主要內容和觀點主要有以下幾部分:
穆勒首先探討了政治經濟學的對象。他繼承了前人的基本觀點,即政治經濟學是研究財富的生產和分配規律的學科,而財富則是具有效用和交換價值的物品。然而,穆勒關於生產和分配的規律的性質的看法與前人相比有所不同。
他認為,財富的生產規律取決於兩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是物理的,這取決於物質的性質,取決於人們在特定地點和時間對這些性質的了解程度;另一方面是社會的制度、道德、心理和人的本性,這是政治經濟學的對象。
“與生產規律不同,分配規律在某種程度上是人為的制度,因為某一社會中財富分配的方式取決於通行於該社會的法令或習慣。但是,雖說政府或國家有權決定應該有什麼樣的制度,可他們卻不能任意確定這些制度起作用的方式,它們對財富分配擁有的權力依賴於哪些條件,社會所接受的各種行為方式是如何影響分配的,這些同任何自然規律一樣是科學研究的主題。”上述看法為他後來提出對分配製度的改良奠定了基礎。穆勒的生產理論大體上包含三部分內容:(1)生產要素論;(2)“決定生產要素生產力程度的原因”的理論,論述的是決定勞動生產力的各種因素;(3)“生產增長規律”,論述的是勞動、資本和土地的增長規律。
關於生產要素,穆勒繼承前人的觀點,也把它們歸納為土地、勞動和資本,但他比前人更詳盡地、在更一般的形式上論述了各種要素(主要是勞動和資本)的存在方式、性質和條件。

主要貢獻

西方經濟學家把《原理》稱為19世紀下半期西方國家一本無可爭議的經濟學的聖經。直至19世紀末年,這本書一直是英、美等講英語國家的大學初級經濟學課程的基礎教科書。19世紀70年代興起的 所謂“邊際主義革命”對這本書中的基本原理提出了挑戰,嚴重地動搖了它的權威地位。但只是在1890年,馬歇爾的《經濟學原理》出版之後,它的地位才完全為後者所代替。
穆勒自認為《原理》只是祖述亞當·斯密和大衛·李嘉圖經濟理論的著作。在本書導言中,他說,他的目的只是在於寫一本適應現在時代更廣泛的知識和新進的思想的“現代《國富論》”。對於李嘉圖,穆勒認為他只是對李嘉圖的學說作一些補充或引申。雖然《原理》的確祖述了斯密的《國富論》和李嘉圖的《政治經濟學及賦稅原理》,但恰恰是在結合現代廣泛的知識和新進的思想對舊理論加以補充、引申時,穆勒提出了許多他自己的意見。然而,他們卻也不能不承認穆勒的意見實際上是折衷主義的綜合物。在《原理》中,混合了斯密和李嘉圖古典的和以後種種反古典的經濟思想。
經濟理論的調和折衷主義是公認的穆勒《原理》的特徵。追隨者認為,這一特徵標誌著《原理》作為一承前啟後的著作,總結了從亞當·斯密起到19世紀中葉大半個世紀西方經濟學發展的過程,奠定了政治經濟學的完整體系。而批判者則認為,穆勒的調和折衷主義只是資產階級經濟學破產的宣告。
追隨者和批判者在論證穆勒的折衷主義特徵時,似乎都忽略了《原理》中也應該作為折衷主義一部分內容的、結合理論分析和政策結論二者矛盾的調和論。也許只是為簡便起見,我們都稱這本書為《政治經濟學原理》,而略去實際上很重要的“及其在社會哲學上的若干套用”的副標題。而恰恰是這個副標題意味著穆勒在寫本書時力圖把經濟學從李嘉圖以次的英國經濟學家們的教條精神中拯救出來;在經濟理論分析中注入大量的對人類福利的關注和容忍的精神;從而對他先 前所服膺的邊沁的功利主義和以之為社會哲學基礎的李嘉圖經濟學,作了修正。這一新立場部分是受浪漫主義者的影響,但更多地源於英法早期的社會主義者。《原 理》是在這一轉變之後的產物。
《原理》中就出現了接受對現行制度的某些改革的主張,甚至容忍這些改革所可能帶來的政府對於私人經濟行為的干預。這種對經濟理論和政策的新看法 自然形成英國經濟界主流的傳統。我們可以在這個意義上,來理解穆勒之所以自認為《原理》只期待著成為一本“現代《國富論》”的含義和半個世紀之後出現的馬 歇爾的《經濟學原理》可以看作穆勒《原理》的後繼者的論斷。我們甚至可以說爾派的機會主義觀點和策略思想,闡述了無產階級革命和無,這個經濟思想傳統仍然 存留於今日的英國經濟學界。
因此,在今日,《原理》不但是一本有歷史意義的書,而且由於在一種思想體系傳統的發展中處於承前啟後的關鍵地位,它對於了解眼 前國外經濟學界的發展還具有某種啟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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