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收費用電動欄桿(GB/T 24973-2010)》由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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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一般要求
5.4.1 產品應至少具備兩種驅動控制方式:手動按鈕操作和檢測器控制自動操作。
5.4.2 欄桿臂的關閉應由電機驅動,不得自由下落。
5.4.3 在欄桿臂下落至水平關閉位置的過程中,只要收到打開信號,欄桿臂應能立刻抬起。
5.4.4 欄桿臂應貼敷紅白相間的反光膜,反光膜不應出現邊緣被剝離的現象。
5.5 起落角度
欄桿臂起落角度在0°~90°範圍之內。處於關閉位置時,為0°;打開至最大位置時,為90°。兩者的容許誤差為±3°。
5.6 起落時間
電動欄桿的起落總時間分成三檔:
——F級:小於1.4 s;
——O級:1.4 s~4 s,不含4 s;
——S級:4 s~5 s。
5.7 可靠性
產品無故障起落次數應不小於1500000次。
5.8 終點位置
正常工作下,在水平關閉終點位置或垂直開啟終點位置時,欄桿臂應被鎖定,不應抖動。
5.9 防撞要求
欄桿臂應能承受300 N/m2的風壓,而不影響正常使用。但在受到車輛撞擊時應能及時水平轉開或脫離機箱。
5.10 故障處理
在電源故障或機械失效時,處於關閉位置的欄桿臂能被手動打開,或者自動回復至打開位置。
5.11 自檢功能
產品應設定自檢功能,當產品發生故障時,應能夠發出告警信息。
5.12 電氣安全性能
5.12.1 絕緣電阻
欄桿電源輸入端與機殼之間的絕緣電阻不小於100MΩ。
5.12.2 介電強度
在產品的電源接線端子與機殼之間施加頻率50Hz、有效值1500 V正弦交流電壓,歷時1 min,應無火花、飛弧和擊穿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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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用電動欄桿(GB/T 24973-2010)》由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