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信管理

授信管理是銀行控制信用風險的一種方式。 最主要的是信貸的授信,就是根據企業不同的規模、財務狀況等,給企業做內部評級,然後給不同的企業,核定相應的貸款額度,這叫授信。銀行的信用風險管理部要時時監控,保證給一個企業的各類貸款加起來,不能超過這個額度。對貸款業務、對拆借業務和資金業務都會對交易對手有授信,用額度管理來把信用風險控制在一定範圍內。

概念

授信管理是針對授信業務發展出的一種涵括範圍廣、具有較高效率和顯著經濟效益、以及很大發展潛力的管理模式。其他諸如統一授信、額度授信、集團授信、一次性授信等等稱謂與做法,都可視為綜合授信的一個變形或屬種。綜合授信管理具有頗為堅實的理論基礎,並與風險管理理論與實務的發展主流框架相協調。

分類

“綜合授信管理”從理念上劃分大致包括如下功能性子概念:總體債務上限、最高綜合授信額度、授信額度和授信餘額。

總體債務上限

指一法入客戶能夠承擔(償還)的最高債務限額。它是以客戶風險分析為主,測量客戶所能承擔的由外部各單位授予的各種形式的信用量總和。它的測定,主要依據於客戶所屬行業的平均合理的負債率水平,同時將所處巨觀經濟周期中的階段、地區因素以及客戶的特質(如客戶成長階段、信用程度)、景況(如客戶資產的具體構成、當前及未來預期的盈利水平)等作為調整因子,而將調整因子對應情形折算成一定的修正係數,對基準負債率水平進行修正而得到。

最高綜合授信額度

也稱授信額度上限,指針對一法人客戶而言,一家金融機構依據自身實力和風險偏好在一定期限內能夠和願意承擔的信用風險總量。它是以提供授信的金融機構風險分析為主,依據金融機構風險資本配置及資產組合情況,測算本次授信的風險調整資本收益率RAROc(聯繫定價策略、風險數據集)並與目標收益率比較,結合考慮本機構與客戶的關係以及其他機構對該客戶的授信情況,測算出本機構可對該客戶提供的表內外最大信用風險敞口。它是在總體債務上限範圍內的授信額度理論最高值。

授信額度

指一家金融機構經內部程式審定後,公開承諾或在內部約定,給予客戶在一定時期內使用的信用額度。它是金融機構應客戶提出的融信需求量申請,考慮本機構近期資金供求狀況及客戶未來現金流量,在最高綜合授信額度下審定的在一段時期內可用於客戶信用交易的風險限額。根據不同業務品種風險係數的差異,綜合授信額度又可在業務品種層次做進一步的細分,限定各授信業務品種的信用風險敞口。授信額度的使用常附帶一些授信條件,如要求客戶提供一定程度的擔保或遵循一些限制性契約條款,以尋求第二還款來源、減少借款人道德風險等措施來緩釋或降低第一還款來源存在的風險。

授信餘額

客戶實際使用授信額度後形成的各項未償還信用餘額的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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