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精猝死

捐精猝死

鄭剛,祖籍鄂州,系華中科技大學在讀醫學博士,回響學校號召捐精。2011年2月12日,鄭剛走進隸屬華中科技大學的湖北省人類精子庫捐精,“在取精室意外發生猝死”。

基本信息

背景

鄭剛,祖籍鄂州,系華中科技大學在讀醫學博士 ,回響學校號召捐精。2011年2月12日,鄭剛走進隸屬華中科技大學的湖北省人類精子庫捐精,“在取精室意外發生猝死”。事發後,校方“出於人道主義”支付各種費用8.8萬元,並減免鄭剛妻子吳某在讀研期間的學費和生活費2萬元。

自行起訴

沒錢請律師 自帶6包證據

6月19日8時許,記者在洪山區法院門前見到鄭金龍時,只見他背著一大包東西。沉重的包壓得他有點駝背。包里全部是開庭用的名種書證材料,重約15公斤。

盼開庭這一天,他盼了一年多。為了蒐集證據,他數十次往返老河口、武漢和鄂州,餓了啃一口饅頭,渴了喝一口自來水。他說,他已蒐集了6大包證據。背上的包里有120多份證據,是當天開庭用的。 他的身邊還有兩個農民模樣的人,身邊放著5個大包。他說這兩個人是他的鄉親,他特意從鄂州請來,幫他保管餘下的5包證據。兩名鄉親每天100元報酬,管吃管住。

記者有點好奇,這么大的官司為何不請律師?他嘆息道,請不起。他算了一筆賬,律師要按標的400多萬提9%就是36萬,另外還有其它費用。“等不到開庭就要花上60多萬,而我一個月退休金才1000多元,怎么請得起?”

不過,走進法庭前,他還是信心滿滿。他說,他證據充足,有信心為兒子的死討個說法。

邊念起訴書邊流淚

開庭後,旁聽席上,只有鄭剛的幾位親戚。

被告席上坐著兩人,一位是華中科技大學的法律顧問、專職律師,一位是校方代表。60多歲的鄭金龍國中畢業。當法官請原告報出姓名、住址等信息時,鄭金龍拿出身份證在面前晃了晃,卻不知要如實回答。

一份錯句病句連篇、僅有2000多字的起訴狀,鄭金龍卻講了一個小時。400多萬的索賠金額,起訴書寫成4000多萬。在鄭金龍念起訴書時,法官問他是不是把賠償金額改了,他這才發現多寫了一個零。

鄭剛,1977年出生,曾是鄭家的驕傲。從三峽大學畢業後,在老河口市第一人民醫院工作7年,被晉升為“心腦外科主治醫師”。2008年,鄭剛自費到華中科技大學攻讀外科學碩士,2010年3月15日碩士畢業,然後繼續在華中科技大學攻讀博士學位。

在校期間,從全校兩萬研究生中脫穎而出,成為該校20名“優秀研究生標兵”中的一員。他還曾獲得“優秀學生共產黨員”稱號,並多次在比賽中獲獎。

鄭金龍在讀起訴書時,不時放下起訴書,拿起桌上的一大包證據,講述兒子的不幸和一家人的痛苦,講著講著,眼淚就嘩嘩流了出來。他用手把眼淚一抹,又繼續講了起來。

要求屍檢

第五次捐精時出意外

父親要求屍檢遭拒

對於他拋開起訴書雜七雜八講一氣的做法,連旁聽席上的親戚聽了都直搖頭。法官卻耐心地聽著,一個小時內,只兩次輕聲提醒要講與起訴有關的事實。

2011年元旦,隸屬華中科技大學的湖北省人類精子庫在試運行期間,在校園內拉起橫幅招募在校“高智商優質基因”學子捐精子。鄭剛回響號召捐精。2011年2月12日上午11時,當他走進湖北省人類精子庫第5次捐精時,身體出現異常,在送醫途中死亡。從走進省人類精子庫到死亡,前後只有一個多小時。

兒子去世後,鄭金龍曾多次要求屍檢,但是均遭拒絕。

對於鄭金龍索賠400多萬的訴訟請求,被告方代理律師只有簡短的兩句話,一是鄭剛系自願捐精,與校方毫無關係;二是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家屬質疑

滿頭大汗仍未找齊證據  法官非常有耐心

法官要求鄭金龍舉證時,首先要求他提交證據目錄。他卻在桌上一堆材料中,找了十多分鐘。儘管法庭有空調,他卻滿頭是汗。證據目錄終於找到了,標明共有100多種證據。法院要求鄭金龍一一找出來,交給被告方質證。 從10點20分開始,鄭金龍翻來覆去地找證據,他邊找邊哭。法官發現實在一時難以找全,只得休庭,讓他有時間找全,再繼續開庭。記者看到,鄭一頁頁地翻著,邊找邊拍頭。每找到一份證據後再找另一份證據,他又得把桌上的材料翻一遍。桌上越翻越亂。一名陪審員看不過去,走下審判席,告訴他如何編號如何找,還提醒把“亂七八糟,毫不相干”的東西放在一邊。

到了11時40分,證據只找到幾份。審判員與原告和被告協商後,宣布擇日重新開庭,再次提醒鄭金龍把證據找齊。同時,還提醒下次開庭時,一定要找一個懂法律的人幫他。

“一條命不如一頭牛?”

王桂榮是鄭剛的舅媽,也出現在旁聽席上。她不停地嘆息道,這么優秀的人就這么不明不白地死了。

她說,鄭剛身高1米78,重約80多公斤,人高馬大,又是在讀博士,“學校多次動員他去捐精”。2011年正月初四,鄭剛還到她家拜年,沒想到幾天后就死了。

鄭剛妻子吳某也在華中科技大學讀博士,兩人沒有生育兒女。

“鄭剛出事後,校方與鄭妻談了4個小時,然後讓鄭剛的父親簽字同意火化。在吳某同意火化後,校方稱如果鄭父不簽字同樣可以火化。無奈,鄭父只得簽字同意火化。”王桂榮說。這一說法得到鄭金龍的證實。

蓋有“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協和醫院”和“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生殖醫學中心”公章的協定書,是校方與鄭剛父母及鄭妻吳某簽的,日期是鄭剛死亡的第二天。

協定書稱,“鄭剛系自願捐精,在取精室意外發生猝死”,校方“出於人道主義”支付各種費用8.8萬元,同時減免吳某在讀研期間的學費和生活費2萬元。

王桂榮說,協定第五條還約定校方考慮解決吳某的工作問題。

鄭金龍說,農村一頭黃牛也要賣個10萬。一個博士命只值8.8萬元?還不如一頭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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