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察副使

明初所設按察司的副長官,正四品

洪武十四 年(公元一三八—年)改為從四 品。其職掌一為按事分巡察兵備、學政、海防、清軍、監軍等;一為按地區分巡察、儉視刑名按劾等。初為臨時性質,後逐漸形成分巡道,故又稱道員。清初沿置,乾隆時裁去副使銜,專設分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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