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縣人民檢察院

本院簡介

承德縣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對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其主要職能是: (一)依法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和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議案。
(二)、依法對貪污賄賂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與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以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進行偵查。
(三)對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審查批捕,提起公訴,依法對公安機關的立案及偵查工作實施監督,並對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案件依法派員出席法庭,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掌握社會治安動態,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四)依法對民事訴訟,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督工作。
(五)、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確有錯誤的判決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訴。
(六)依法對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七)受理單位和個人的報案、控告、申訴和舉報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並負責刑事賠償工作。
(八)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犯罪預防工作進行研究並提出職務犯罪的預防對策;負責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法制宣傳。
(九)負責檢察技術工作和物證檢驗,鑑定、審核工作。
(十)制定全院有關檢察工作的規定、辦法和實施細則。
(十一)負責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檢察官和其他檢察人員的工作。
(十二)協同縣主管部門管理本院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工作。
(十三)組織全院檢察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十四)負責全院的計畫財務裝備工作。
(十五)管理機關工作人員。
(十六)負責其他應當由縣人民檢察院承擔的事項。

檢察長簡介

陳若娟(黨組書記、檢察長):主管全面工作
個人履歷:
1975.03-1976.12 承德市雙灤區單塔子村下鄉知青
1976.12-1985.09 承德市紙箱廠、服裝廠會計、財務科長
1985.09-1986.10 承德地區檢察院書記員
1986.10-1990.10 承德市人民檢察院助理檢察員
1990.10-1997.08 承德地區人民檢察院、市人民檢察院副科級助理檢察員
1997.08-1998.02 承德市人民檢察院副科級檢察員
1998.02-1998.03 承德市人民檢察院正科級檢察員
1998.03-2000.05 承德市人民檢察院正科級檢察員、反貪局副局長兼綜合指導處處長
2000.05-2003.11 承德市人民檢察院正科級檢察員、技術處處長
2003.11-2005.09 承德市人民檢察院副處級檢察員
2005.10- 今 承德縣人民檢察檢察院檢察員長、黨組書記。

檢察院地址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承德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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