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餘縣司法局

扶餘縣司法局是負責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職能部門。設有政治部、基層科、宣傳科、監管科等四個內設科室。

部門概況

扶餘縣司法局是負責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職能部門。設有政治部、基層科、宣傳科、監管科等四個內設科室。兩個直屬事業單位:吉林省扶餘縣公證處、扶餘縣法律援助中心。並在全縣18個鄉鎮和兩個灌區設定了司法所。現有司法行政專項編制34個,其中局機關9個,公證處5個,法律援助中心3個,鄉鎮司法所17個。現有人員46 名,其中局機關12名,鄉鎮司法所26名,公證處5名,法律援助中心3名。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安置幫教領導小組工作辦公室也設在司法局。

工作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年度司法行政工作重點,並監督實施。

2、制定全縣法制宣傳和普法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鄉(鎮)、行業依法治理工作。

3、指導全縣法律顧問和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全縣律師工作。

4、管理縣公證處和公證業務活動。

5、指導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管理人民調解、基層司法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6、承擔全縣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助、教育工作。

7、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幹部培訓工作;

8、指導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9、管理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工作;

10、承擔全縣司法鑑定的監督管理工作;

11、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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