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餘縣人事局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巨觀規劃,結構調整和巨觀管理。
(二)參與研究縣直機關和鄉(鎮)、場機構設定、職能設定、編制配備、領導職數核定等工作。
(三)研究制定全縣人事制度改革的規劃、方案,對全縣企事業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協調服務。
(四)依據《國家公務員法》和《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及配套法規,建立和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並對國家公務員職位分類、錄用、考核、獎懲等項工作進行綜合管理。
(五)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幹部的錄用、調動、軍隊轉業幹部的接收、安置及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派遣工作。
(六)承辦縣政府提請縣人大任免公務員和縣政府管理公務員任免的具體工作。
(七)綜合管理全縣國家機關(黨群部門和部門副科級以上人員除外)和事業單位的工資、保險福利工作。
(八)負責管理和指導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離休、退休、辭退、退職工作。
(九)負責全縣人才開發、事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和科技幹部的繼續教育工作。
(十)負責全縣事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的人事仲裁工作。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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