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組織實施,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合格,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全國範圍有效。

考試簡介

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組織實施,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建設部負責編制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大綱,編寫考試教材和組織命題工作,統一規劃、組織或授權組織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的考前培訓等有關工作。 考前培訓工作按照培訓與考試分開,自願參加的原則進行。 人事部負責審定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考試試題,組織實施考務工作。會同建設部對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進行檢查、監督、指導和確定合格標準。 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合格,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全國範圍有效。 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命題並組織考試的制度。建設部負責擬定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大綱。 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考試合格,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建設部統一格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所在行政區域內有效。

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大專學歷,工作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3年。
(二)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三)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四)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五)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估價師考試報名條件: 凡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考試

報考時間及地點

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定於每年10月18日左右舉行。報考地點一般都是在各市人才交流中心報名。

考試大綱

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組織實施,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建設部負責編制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大綱,編寫考試教材和組織命題工作,統一規劃、組織或授權組織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的考前培訓等有關工作。
考試形式及考生提醒
考試科目《房地產經紀概論》、《房地產經紀實務》、《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各考試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和舊版臨時身份證等)和准考證到指點定考點參考。參考時,考生應攜帶藍色、黑色墨水鋼筆或原子筆、2B鉛筆和橡皮擦、無編程功能的小型計算器。嚴禁將BP機、傳呼機、等通信工具和與考試無關的資料帶入考場考座,違者按違紀處理。

合格標準

(一)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9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50分)。
二、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將向各地發送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成績數據和考試合格人員名單。
三、請按照有關檔案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並抓緊做好資格證書發放及考試後期的各項工作。
成績管理及考試周期
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證書管理

房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證書樣本

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考試合格,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建設部統一格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所在行政區域內有效。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