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民事審判監督程式的反思與重構

我國民事審判監督程式的反思與重構

一、民事審判監督程式的概念 二、民事審判監督程式的特點 第三節民事審判監督程式的審理

圖書信息

作 者: 劉洋宋冰,李斌英 著
叢 書 名:

出 版 社: 智慧財產權出版社ISBN:9787801989482出版時間:2008-01-01版 次:1頁 數:260裝 幀:平裝開 本:32開所屬分類:圖書 > 法律 > 理論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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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民事審判監督程式的反思與重構》採用實證與比較的分析方法,總結中外法律有關審判監督程式的概念和特徵,闡述了我國法律有關民事審判監督程式規定的理念和制度缺陷,並提出完善構想,以期對我國民事審判監督程式的改革有所助益。
《我國民事審判監督程式的反思與重構》可供法學學習者、司法實踐者參考使用。

目錄

第一章 我國民事審判監督程式的理論概述
第一節 民事審判監督程式概說
一、民事審判監督程式的概念
二、民事審判監督程式的特點
第二節 中國民事審判監督程式的歷史發展
一、中國占代的民事審判監督程式
二、中國近代的民事審判監督程式
三、中國現代的民事審判監督程式
第三節 民事審判監督程式的法律地位
一、監督功能
二、補救功能
三、保障功能
第二章 我國民事審判監督程式的現狀
第一節 我國民事審判監督程式的法律淵源
一、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對民事審判監督程式的規定
二、當前民事再審程式存在的問題
第二節 我國民事審判監督程式的啟動
一、當事人申請再審
二、人民檢察院在民事再審程式中的抗訴權
三、人民法院的審判監督權
第三節 民事審判監督程式的審理
一、民事再審的立案標準
二、規範對申請再審的審查
三、民事再審的審理方式
第三章 外國及我國港、澳、台地區民事審判監督程式
第一節 大陸法系國家的民事審判監督程式
一、法國的民事再審程式
二、德國的民事再審程式
三、日本的民事再審程式
四、大陸法系民事再審的共同特徵
第二節 英美法系國家的民事審判監督程式
一、美國的再審程式
二、英國的再審程式
三、英美法系民事再審的特點
四、兩大法系民事再審規定的共同特點
第三節 俄羅斯的民事審判監督程式
一、民事審判監督程式
二、訴訟參與人申請再審
三、我國與俄羅斯再審制度的共同特徵
第四節 我國港、澳、台地區的民事審判監督程式
一、我國香港地區的民事審判監督程式
二、我國澳門地區的民事審判監督程式
三、我國台灣地區的民事審判監督程式
四、考察我國港、澳、台地區民事再審制度的意義
第四章 我國民事審判監督程式的理念反思
第一節 我國現行民事審判監督程式的設計理念
一、民事審判監督程式的基本價值取向
二、我國民事審判監督程式的設計理念——“實事求是,有錯必糾”
三、審判監督程式的立法設計理念存在的問題
第二節 民事審判監督程式設計理念轉變的必要性
一、民事訴訟理念的轉變是民事審判監督程式設計理念轉變的內在動因
二、民事審判監督程式設計理念的轉變是適應當前司法改革需要的必然選擇
三、民事審判監督程式設計理念的轉變是依法治國方略的必然要求
四、構建和諧社會,實現司法公正亟待民事審判監督程式設計理念的轉變
第三節 民事審判監督程式設計理念的新選擇
一、與民事審判監督程式改革相關的理念之辨析
二、設計民事審判監督程式的新理念所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三、民事審判監督程式設計理念的改革——“實事求是,有錯必糾”的重新定位
四、民事審判監督程式新的設計理念的實現
第五章 我國民事審判監督程式的制度反思
第一節 再審立案審查程式的制度缺陷
一、再審立案審查程式的概念
二、再審立案審查程式的法律淵源
三、再審立案審查程式與再審程式的關係
四、對再審立案審查程式的反思
第二節 我國再審審理程式的制度缺陷
一、有關當事人的規定欠缺
二、再審的審理範圍法律未予確定
三、再審審理方式規定得不具體
四、訴訟請求的變更和追加未作具體規定
第三節 既判力理論與審判監督程式的衝突與衡平
一、既判力的概述
二、既判力與再審價值的關係
三、我國再審程式與既判力之間的衝突
四、再審程式與既判力關係的平衡
第六章 對我國民事審判監督程式的重構
第一節 民事審判監督程式重構的模式選擇
一、民事審判監督程式存廢之爭
二、民事審判監督程式重構的必要性
第二節 我國民事再審立案審查程式的重構
一、再審程式的指導思想——“實事求是,有錯必糾”
二、對引發再審主體的立案審查
三、對再審事由的重構
四、對再審立案標準的重構
五、對申請再審案件管轄法院的重構
六、申請再審有效期限的重構
七、對再審立案審查部門的重構
八、審查組織和審查方式的重構
九、對再審立案審查期限的重構
十、對再審次數的重構
十一、有關審判監督程式中法律文書格式的統一
第三節 對我國民事再審審理程式的重構
一、關於再審當事人
二、再審程式的審理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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