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區審計局

(十)成都市青羊區審計局承辦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一)成都市青羊區審計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成都市青羊區審計局行政事業審計科。

簡介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青羊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成委辦〔2010〕30號)和區委、區政府《關於青羊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成青委字〔2010〕23號)精神,設立“成都市青羊區審計局”(簡稱“區審計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加強對經濟責任、關係國計民生的資源能源、環境保護和社會保障資金、區屬國有資產、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審計職責。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成都市青羊區審計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成都市青羊區審計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審計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地方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對全區重大投資項目、重大突發性公共事項、重要專項資金及國家、省、市、區重大政策措施執行情況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負責對直接審計、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二)成都市青羊區審計局對區政府財政部門具體組織本級預算執行的情況,本級預算收入徵收部門徵收預算收入的情況,與區政府財政部門直接發生預算繳款、撥款關係的部門(單位)、街道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依法進行審計監督;經區政府批准,對其他取得財政資金的單位和項目接受、運用財政資金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依法進行審計監督,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三)成都市青羊區審計局負責向區政府提出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負責向區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負責向區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街道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
(四)成都市青羊區審計局負責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建議:
1.區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級各部門(單位)、街道及其所屬事業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2.使用區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3.區政府投資和以區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4.區屬國有企業、區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5.區政府部門以及其他單位受區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6.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在我區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由區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成都市青羊區審計局負責對局級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區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
(六)成都市青羊區審計局組織對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區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成都市青羊區審計局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區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成都市青羊區審計局組織開展審計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套用。
(九)成都市青羊區審計局經上級審計行政主管部門授權、委託,對地方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進行審計;承辦區政府交辦、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審計的其他事項。
(十)成都市青羊區審計局承辦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一)成都市青羊區審計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成都市青羊區審計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成都市青羊區審計局辦公室。負責工作目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人事管理、隊伍建設、機構編制、紀檢監察、離退休人員管理和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後勤、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二)成都市青羊區審計局行政事業審計科。負責審計區級人大機關、政協機關、法院機關、檢察院機關、政黨組織、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負責審計區政府有關部門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負責對科教文衛、環境保護、社會保障、資源能源、社會捐贈等專項資金或基金的審計或審計調查;負責指導、監督內部審計工作;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三)成都市青羊區審計局財政審計科。負責審計區級預算執行、其他財政收支及稅收征管、區國庫辦理區級預算資金的收納撥付情況;負責審計街道預算執行、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負責審計區屬國有企業、區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負責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在我區的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四)成都市青羊區審計局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負責審計區政府投資和以區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和決算;負責審計區管國家重大工程項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組織對區管其他國家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五)成都市青羊區審計局政策法規科。貫徹執行有關審計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審計準則和指南等;起草有關地方性政策措施;參與擬訂財政經濟方面的政策;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監督審計行政執法、審計業務質量和審計決定的執行;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六)成都市青羊區審計局信息技術科。組織實施“金審工程”,負責網路建設、信息發布、計算機維護管理、網路安全管理和電子政務維護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成都市青羊區審計局機關配備行政編制1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審計師(副局級)1名;科級領導職數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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