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成華區審計局

(三)成都市成華區審計局財政審計科。 (四)成都市成華區審計局行政事業審計科。 (六)成都市成華區審計局經濟責任審計科。

簡介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成華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成委辦〔2010〕33號)和區委、區政府《關於貫徹實施〈成華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意見》(成華委〔2010〕64號)精神,設立成都市成華區審計局(簡稱區審計局),為成華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以外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的職責。
(二)加強的職責。
加強對經濟責任、關係國計民生的資源能源、環境保護和社會保障資金、區屬國有資產、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審計職責。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成都市成華區審計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成都市成華區審計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規章;擬訂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年度審計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對全區重大投資項目、重大突發性公共事項、重要專項資金及國家、省、市重大政策措施執行情況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負責對直接審計、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二)成都市成華區審計局負責對區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承擔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結果的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三)成都市成華區審計局負責向區政府提出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負責向區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負責向區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
(四)成都市成華區審計局負責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的建議:
1. 區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區級各部門及其直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
2. 街道辦事處決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3. 使用區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4. 區政府投資和以區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5. 區屬國有企業、區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6. 區政府部門以及其他單位受區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 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在區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8. 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由區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成都市成華區審計局負責對局級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區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六)成都市成華區審計局負責對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區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成都市成華區審計局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履行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區政府裁決有關事項的告知義務,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成都市成華區審計局指導和監督全區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成都市成華區審計局組織審計區政府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
(十一)成都市成華區審計局組織開展審計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套用,組織建設區審計信息化系統。
(十二)成都市成華區審計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成都市成華區審計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成都市成華區審計局辦公室。
負責工作目標、文電、會務、機要、財務、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後勤和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隊伍建設、機構編制、紀檢監察、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各類審計綜合性報告的編審和報送工作。
(二)成都市成華區審計局法規科。
貫徹執行有關審計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審計準則和指南等;負責局內審計業務計畫的制定、修改;監督審計行政執法、審計業務質量和審計決定的執行;負責法制宣傳、建設以及行政執法檢查、年審工作;負責組織對審計業務統計的編報工作;負責對全區內部審計機構業務指導;負責審計項目的覆核及參加局業務會議審議;負責審計教育培訓和信息化建設的各項工作;負責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相關審計報告的核查工作。
(三)成都市成華區審計局財政審計科。
負責組織對區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其他財政收支及稅收征管的審計;負責組織對各街道財政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組織人員對國家審計署、省審計廳和市審計局的授權項目按要求實施審計;負責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工作。
(四)成都市成華區審計局行政事業審計科。
負責區級機關、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審計;負責區政府主管部門管理或區政府主管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的審計;負責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審計;負責區屬國有企業及國有資本控股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效益的審計;負責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向區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負責專項資金審計及審計調查各項工作。
(五)成都市成華區審計局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
負責審計區政府投資和以區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和決算;負責審計區管國家重大工程項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組織對區管其他國家建設項目和區屬國有及國有控股施工企業、房地產企業的審計監督;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六)成都市成華區審計局經濟責任審計科。
負責對黨政機關、民眾團體、區直屬事業單位的主要領導及街道辦事處黨政主要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對區屬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法定代表人的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全區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實施。
機關黨的組織按照黨章和區委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成都市成華區審計局機關行政編制1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審計師1名(副局級),正科級領導職數6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
機關後勤人員統一按成華委〔2010〕 64號檔案的相關規定聘用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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