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祥市藥監局

2004年12月,更名為憑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崇左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派出機構。 主要工作職能:崇左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河口區分局是轄區內綜合監督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藥品監管的機構,負責對藥品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進行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負責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開展對重大事故的查處。 2004年12月,憑祥市政府成立了憑祥市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分管副市長任委員會主任,成員單位有食品監管、農業、質監、工商、衛生、經貿、畜牧等部門單位,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崇左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憑祥市分局。

2002年7月,成立崇左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憑祥市分局; 2004年12月,更名為憑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崇左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派出機構。分局下設辦公室、市場監督股、綜合業務股和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辦公室四個股室。主要工作職能:崇左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河口區分局是轄區內綜合監督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藥品監管的機構,負責對藥品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進行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負責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開展對重大事故的查處。藥品監管體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藥品(包括醫療器械)的監管主體是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對藥品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進行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主要負責監督藥品質量。藥品價格由價格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監管。藥品廣告由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批,批准的藥品廣告由基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監測,違法藥品廣告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理。食品監管體制:《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3號)規定,我國在食品安全方面實行“全國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機制,按照一個監管環節由一個部門監管的原則,實行以分段監管為主,以品種監管為輔的監管原則。農業部門負責初級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質監部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工商部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衛生部門負責餐飲業和食堂等消費環節的監管,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查處重大事故。2004年12月,憑祥市政府成立了憑祥市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分管副市長任委員會主任,成員單位有食品監管、農業、質監、工商、衛生、經貿、畜牧等部門單位,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崇左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憑祥市分局。2011年9月19日,根據《中共憑祥市委員會、憑祥市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憑委會[2010]41號)和《憑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憑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憑政辦發[2011]94號)關於政府機構改革精神,憑祥市人民政府設立憑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憑祥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2011年6月,憑祥市政府設立憑祥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市常務副市長任委員會主任,成員有食品監管、農業、質監、工商、衛生、經貿、畜牧等24個部門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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