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學院創意設計協會

5.對本協會及下屬各部的工作有建議、檢舉和監督的權利。 7.有向本社團推薦會員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由協會委員會負責起草,修訂工作。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協會全稱為“惠州學院創意設計協會” 協會是在校黨委領導和校團委指導下獨立開展工作和活動的學生民眾團體。本部門隸屬校團委社團聯合會。
第二條本協會以相互促進、發展特長、美化環境為宗旨。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積極、健康的內容和活潑多樣的形式進行能力培養,在鍛鍊中提高審美能力和團隊合作能力及系統的思維方法,增強大學生的綜合素質。活動立足校園、兼顧校外;提高大學生對社會客戶作業完成的質量從而增加大學生對社會的適應能力和提高個人的社會生存能力。
第三條:本協會的主要任務是規劃校園的各類招貼和宣傳海報及與平面、三維空間設計的相關工作,提升校園的文化底蘊的同時可以進一步提升個社團的形象,促使校園文化的逐漸更加完善。
第四條 本社團的性質為學術性社團。
第五條本協會奉行自願加入、能力及審美提高、互助、互促 進步的原則。本章程作為惠州學院創意設計協會的指導性綱領,全體協會成員都有義務遵守本章程的各項規定,享有本章程的各項權利。
第二章 成員一、入會程式
1、社團當招收新會員時學生可以憑有效證件到到新地點向招新工作人員提交口頭或書面申請,表示自願履行本社團章程,併到指定報名地點登記。錯過了統一招新時間的可以直接向協會辦公室提出申請,經審核合格後可吸收為本協會會員;
2、招新結束後,召開全體成員大會,擇優錄用。
3、已被錄用者交納會費後,吸收為正式會員,發給會員證。
第六條 會員的權利及義務。
(一)權利
1.會員有權了解本社團的章程、組織機構和財務制度;有權對社團的管理和活動提出建議和質詢;有權對本社團的建設和發展提出建議,對社團在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提出批評。
2.參加社團活動權及參加社團舉辦的與設計相關的理論輔導課程,有參與本社團內部部分設計活動及可部分查看電腦部備份的一些設計資料和收集信息(對查看後的信息和設計資料不得外瀉)。
3.會員有權就帳目內容向本社團負責人進行諮詢,並有權申請經過校團委同意後對本社團進行查帳。
4.對社團的工作有討論權。
5.對本協會及下屬各部的工作有建議、檢舉和監督的權利。
6.有選舉和被選舉權。
7.有向本社團推薦會員的權利。
(二) 義務
1.查看收集的信息和備份、設計資料要絕對保密。
2.遵守本社團章程及其決議。
3.維護本社團集體榮譽,勇於同損壞本社團利益行為做鬥爭。
4.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基礎上,積極完成本社團交給的任務,在本社團後動中起模範帶頭作用,並為本社團諫言獻策。
5.主動向本社團提供各種信息、協助並監督組織活動執行情況的義務。
第七條 本社團實行入社和退社自願的原則。
第八條會員大會每一學期至少召開一次,須有三分之二多數會員出席。
第九條 會員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1.制定、修改或廢除本社團章程,並報經校團委、校社團聯合會批准後實施。 2.聽取各部負責人的階段總結和相關的工作報告。 3.審查財務部的預、決算報告。 4.審查對會員開除社籍的處分。
第三章 組織與職權
第十條:本協會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則,協會的一切權利屬於全體會員
第十一條:會員大會是本協會最高權利機構,一學期召開一次。會員大會的職權: (1)制定和修改章程;(2)選舉和罷免協會委員會常委; (3)審議協會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4)決定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協會委員會的職權: (1)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2)決定各職能部門部長;(3)籌集召開會員大會;(4)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 (5)領導本協會各職能部門開展活動; (6)制訂內部管理制度;(7)負責協會各項活動方案的討論定稿;協會委員會委員的產生及任職:協會委員會有八人組成,他們將分別出任會長,執行副會長,副會長,秘書處處長,技術部部長,網路部部長,宣傳部部長,策劃部部長職務,具體任職由協會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作出決定。當選委員如不能切實履行其職責,會員可由20人以上向協會委員會提案啟動彈劾程式,經會員大會表決半數通過可予以彈劾。
第十三條:職能部門:本協會職能部門由指導老師,會長,執行副會長,副會長,秘書處,技術部,網路部,宣傳部,策劃部組成。各單位,部門直接對協會委員會負責。各部由部長,副部長,幹事組成。
各職能部門職責:
指導老師:依據社團成立宗旨及活動方向,在社團的發展和活動等方面給予前沿性的建議和指導。
會長:統籌,主持協會各項事宜,主持,出席協會重要會議對外代表協會
執行副會長:行使統籌管理協會運作的職能。將會長的理念,構思具體化,實際化,組織有關的幹部討論並做出決定。制定計畫並分配工作到各部門落實執行,再此期間必須認真監督,及時,恰當地解決遇到的困難和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幫助。在管理上,要恰當地處理各部門之間的關係,協調各部門的工作和發展。組織召開必要的會議,對關鍵的重大事物要直接的參與。
副會長:協助會長完成協會具體事務,協調,加強各部門聯繫,分管,指導,監督各部門工作。
秘書處:管理協會重要檔案;管理協會財務及人事;負責整理,保存協會委員會的會議記錄以及各部門例會記錄;負責協會通知,公告檔案的起草以及發表工作;負責協會網站快訊的起草;負責協會活動的文字,圖象,視頻記錄。
技術部:協會重點部門,管理主要軟體套用,負責組織社團成員學習,交流,培訓;負責協會網站資料蒐集及網站更新;負責各種科技類活動的環境和設備的準備;定期舉辦會員設計類軟體學習的講座,交流會和展覽,並負責收藏和選用會員的設計作品。
網路部:主要負責協會的網站製作完善以及及時更新網站內容,在完善好本協會網站的同時,積極協助學校和其他學生社團完成網站製作工作。
宣傳部;負責協會活動對外宣傳策劃的具體操作;負責各分工活動的宣傳工作;與策劃部配合,設計協會宣傳的各種口號,標語,制定各種宣傳策略。負責協會與兄弟院校協會,校內其他協會的聯繫與合作;協助其他部門開展外聯工作;負責組織協會部門間的交流。
策劃部:策劃一系列有助於形成,強化協會核心價值的活動,保障協會健康,有序地發展,時刻把握協會總的前進方向;通過各種途徑,手段,塑造我協會在師生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第四章 財務制度
第十四條:本協會的經費依照本協會宗旨,全部用於協會的各項工作和活動,對財務實行透明化,公開化,規範化,制度化管理,嚴格執行財務紀律。
第十五條:本協會的經費來源包括會費(成員需交納一定費用作為活動經費),學校資助,社會贊助。
第十六條:經費管理:(1)經費由秘書處負責管理;(2)協會所有開支必須憑詳細的發票或收據報銷;秘書處將對報銷的項目詳細記錄在案,包括資金用途,報銷日期,經手人,審核人簽名等項目
第五章 獎懲制度
第十七條:本協會內部:每學期末進行協會優秀幹部,幹事評選,優秀會員評選;
優秀幹部,幹事評選方案:(1)最佳創意獎:評獎條件為在會議及活動中提供很多具有新意意見的成員;(2)最佳人氣獎:評獎條件為平時與部門內或部門外的同學交流密切並建立良好關係的成員;(3)最具工作熱情獎:評獎條件為在協會工作中表現出高度的工作熱情與積極性的成員;
優秀會員評選方案:(1)積極參加協會各項活動,不無故缺席; (2)一學期內至少有一件作品被協會收藏或選用;(3)專業課程學習認真,輔導員評價良好;(4)對協會發展作為重要貢獻或在各種比賽中獲獎的會員將優先考慮;第十八條:對於在工作中犯了錯誤的幹部或幹事,應根據錯誤的輕重程度予以相應處理。
第六章 活動制度本協會各種活動由協會委員會統一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1)活動策劃初稿來源有以下幾個方面:各部門提交的活動策劃初稿,會員以個人或小組名義提出,學校團委等組織的建議等。
(2)經協會委員會討論後確定出最終活動方案,由秘書處負責活動策劃書的定稿。
(3)秘書處負責活動的各項記錄和檔案記錄。
(4)獲得學校主管部門的審批之後,由協會委員會確定專人負責該項活動的實施,其助手則可根據實際情況作靈活處理。
(5)活動總負責人根據活動需要從各部門中抽調人員組成活動籌備小組,具體負責活動各項事宜,並確定一聯絡人。專門負責督促各部門的工作完成進度,協調各部門工作以確保活動順利完成,在此過程中,各職能部門應給予最大程度的配合。
(6)活動結束後,各部門需做一份活動總結交給活動總負責人,活動總負責人亦需向協會委員會提交一份詳細工作總結,並交秘書處備案。
第七章附則
第十九條 本社團為非贏利性學生社團。
第二十條 本章程自成員大會通過及團委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解釋權歸惠州學院創意設計協會。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由協會委員會負責起草,修訂工作。本章程草案呈請社團聯合會審批後,在會員大會中宣布實施。
本章程制定於:2009-12-25 惠州學院創意設計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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