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縣城市管理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城市管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政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研究擬定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主要職責

(二)行使市容環境衛生、市政公益事業、市政設施、燃氣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市容標準、環境衛生標準、未經審批的違法建築或設施;負責城鎮市容環境衛生監督、檢查、指導和環境衛生有償服務收費工作。

(三)根據國家和省、市關於城市管理、市容環境衛生、市政設施、城市供水排水、節約用水、河道管理及城市綜合執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貫徹執行的具體辦法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四)負責市政(河道)年度維護計畫的編制、會審、申報及市政、河道設施的維護、改擴建工程;城區臨時挖掘(占用)城市道路施工等審批管理工作。

(五)負責對城市供水、城市污水處理、城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的指導管理、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方面以及城市垃圾處置的監督管理工作。

(六)做好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安置補償的摸底調查、費用概算等基礎性工作,承擔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

(七)負責做好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項目申請受理、調查評估、聽證、審核、兌現、結算、公示等方面的工作。

(八)協助解決縣內國有土地市政設施、公益性設施和棚戶區、舊城區、城中村改造涉及房屋徵收與安置補償有關問題;參加市政設施建設及市政設施竣工驗收工作。

(九)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和城區防汛工作。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局綜合辦公室

負責人:謝華開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城市建設、城市管理、城市規劃、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組織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秘、機要、保密、聯絡、督查、目標管理、會務、文書檔案、信息、財務、信訪、議(提)案建議辦理,公產管理和後勤服務;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計畫生育及禁毒等工作;負責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和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受理舉報並督促查處違法建設工作,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對本系統執行財政法規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本系統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搞好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局系統各項收費的管理工作;負責對城市建設項目和系統內重大經濟活動進行內部財務審計;負責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督促檢查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項目責任綜合考評工作;負責黨組織的建設工作。

(二)項目管理科

科長:陳萬國

根據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與國土、規劃等單位配合編制相關項目計畫;根據建設項目批准檔案、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等檔案確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範圍;協調當地鄉鎮(街道辦事處)配合在確定的徵收範圍內組織開展調查登記工作;組織做好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情況的調查登記,建立分戶檔案,並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對調查登記的建築進行認定;將調查結果和評估公司情況在房屋徵收範圍內及政府網站上向被徵收人公布;負責辦理徵收補償的相關手續;管理徵收補償工作經費;負責徵收補償項目的審核、報批和督促執行;協調徵收評估工作和對項目徵收範圍內違法建築情況實時監控。

(三)補償安置科

科長:唐 鑄

根據項目情況,提出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的工作方案和意見;根據政府批准的補償安置方案核定徵收補償費用總額;檢查督促簽訂徵收補償協定,實時監控徵收補償協定簽訂情況;及時將已經簽約搬家的被徵收人安置補償情況進行公布;實施回遷安置工作;參加安置點房屋建成驗收;組織安置還房結算、辦理產權手續等相關事宜;對產生的補償安置糾紛進行協調。

(四)徵收科

科長:陳運斌

組織有資質的拆遷單位對相關建築物進行拆除;會同相關部門進行項目結算;審核、匯總補償搬遷和安置房移交的最終結算依據和結果;將結算完畢後相關卷宗歸檔保存。

(五)市政設施管理站

站長:文 傑

參加市政設施建設及市政設施竣工驗收;負責對市政設施進行維修保護;按照規劃要求嚴格控制對市政道路的占用與挖掘,保障市政設施功能完好和正常運行;編制市政設施建設項目及改造計畫;負責辦理占用、改動、排除、遷移、接用市政設施管理手續,並依法對市政設施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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