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閃黨

這種行為被稱為“快閃行動”,可視為一種短暫的行為藝術。 Spy,“快閃黨”(flash mob)是一群人在預先約定的地點集合,進行簡短活動後迅速解散[1],flash

快閃黨(Flash mob,也叫快閃族)是一群互不相識的人透過網際網路或手提電話簡訊相約在指定時間和地點集合,然後一起做出一些特定的動作(例如拍手掌、叫口號等,一般是不犯法卻很引人注意的動作),又在短時間內若無其事般急速消失。這種行為被稱為“快閃行動”,可視為一種短暫的行為藝術。於2003年最先在紐約出現,後來擴展至歐洲、亞洲等地。又有聰明暴民(Smart Mobs)、快閃暴走族、聰明行動幫等稱呼。
名稱
據英語新造字和句子的網上字典Word Spy,“快閃黨”(flash mob)是一群人在預先約定的地點集合,進行簡短活動後迅速解散[1],flash mob來自兩個相關用語。一個是flash crowd,意指一班人突然同時進入一個網站,通常是回響一些活動或宣布;另一個是smart mob,意指一班意見相同的人在無領袖下利用先進科技,例如手機、email和網站組織發起集會。
中文名稱譯為“快閃”,源於粵語和閩南語,“閃”在粵語和閩南語中有躲開、讓開的意思。
起源
快閃黨於2003年最最早起源於2003年5月美國紐約的曼哈頓,後來擴展至歐洲、亞洲等地。開先河的是美國紐約文化工作者比爾。他形容參加者都是“莫名其妙的一夥”。當他召集了500餘人,在紐約時代廣場的玩具反斗城中,朝拜一條機械恐龍,5分鐘後眾人突然迅速離去,“快閃族”因此而聞名。但他不承認是領袖,也不認為“快閃黨”可席捲全球,因為整個意念由嬉戲開始,有的是純為搞笑,有的被視為社會或政治活動
flash mob一詞最先在cheesebikini網站一篇題為“Flash Mobs Take Manhattan”的文中出現。“快閃黨”活動策劃人大多數匿名,各地不同。
霍華德·萊茵戈德(Howard Rheingold),堪稱快閃運動的旗手,正是他在理論上前瞻性的推動,使得“快閃暴走族”這一運動成為席捲全球的風潮。
各地快閃活動
香港
2003年8月,有人發起全港首個快閃行動,在指定日期時間到旺角一間電器店問店員有沒有遊戲機售賣(該店不賣遊戲機),然後集體拍手叫好後各自離開。但到了行動當天,玩快閃的人只有發起者,一名十來歲的小孩而已。[1]
2003年8月22日,一群外籍人士突然在銅鑼灣時代廣場的麥當勞,集體舉起紙巾並跳芭蕾舞,行動持續了一分鐘,之後四散離開。該行動被稱為全港首個成功的快閃行動。
其他曾被提出的行動有,在尖沙咀鐘樓外喊“我愛香港”、在某超級市場集體拍西瓜等。
組織
香港曾經出現一個名為快閃行動香港分會的組織,於2003年8月8日成立,於同年11月29日結束。該組織曾經發動過7次活動,其中以在尖沙咀鐘樓外喊“我愛香港”的第一個活動計畫最廣為人知,但計畫因過份曝光而被逼取消。其後於8月底至11月底期間先後於香港島、九龍各地舉辦6次活動,其中以9月27日於尖東區舉行的一次最為成功,約有20個參加者到場,而且能夠成功避開記者。惟此後熱衷於此活動的人士越來越少,逼使該會宣告結束。
香港快閃熱潮消失原因
香港的快閃熱潮也快閃消失,因素可歸納如下:
香港人對潮流普遍只有“三分鐘熱度”,對新事物感興趣後,隨後很快會失去興趣。
香港人比較害羞,怕被記者攝下自己參予活動的情況,所以只願意做旁觀者。
宣傳幅度難以取得平衡:宣傳太少會太少人參加、宣傳太多會惹來大批記者。
中國大陸快閃活動
北京大學也出現了快閃族的活動。在三角地,一些人迅速聚集,打開傘,短暫時間後散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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