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克勤[湖南省政協民族和宗教委副主任、省民委主任]

徐克勤[湖南省政協民族和宗教委副主任、省民委主任]

徐克勤,男,苗族,1963年4月出生,湖南龍山人,中央黨校研究生,1983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副書記,湘西人民政府州長、湖南省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 現任湖南省政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副主任、湖南省民委主任。 湖南省第十一屆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

基本信息

個人履歷

徐克勤 徐克勤

徐克勤,男,2012年7月21日任湖南省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

1979.09-1983.06 吉首大學中文系中文專業學習

1983.07-1984.05 保靖縣水銀鄉團委書記

1984.05-1986.09 共青團保靖縣委副書記、書記

1986.09-1989.07 中央黨校培訓部三年制培訓班學習

1989.08-1990.10 湘西自治州團州委辦公室主任

1990.11-1993.07 吉首市人民政府市長助理(副市級)(1992年7月至1993年7月在福建省閩侯縣掛任縣長助理)

1993.08-1994.04 共青團湘西自治州委第一副書記

1994.04-1995.06 共青團湘西自治州委書記、黨組書記(1994年9月至1995年1月在省委黨校中青班學習)

1995.06-2000.09 吉首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市長(1996年11月至1997月1月在省委黨校中青班學習)

2000.09-2006.09 中共湘西州委常委、吉首市委書記

2006.09-2006.11 中共湘西州委副書記、吉首市委書記

2006.11-2007.12 中共湘西州委副書記

2007.12-2008.01 中共湘西洲委副書記,湘西州副州長、代州長

2008.01-2008.11 中共湘西州委副書記、州長

2008.12-2010.04 在中央黨校進修部學習、在省委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辦公室工作

2010.05- 湖南省民族事務委員會黨組副書記(排第一)、副主任

2012.08—湖南省省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

是中共湖南省第十屆委員會候補委員。

2012.9.27- 2018.1任湖南省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

2018.1-湖南省政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副主任、湖南省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

湖南省第十一屆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

人物事件

2008年9月30日,按照湖南省委要求,湖南省紀委、省監察廳湘西部分企業非法集資問題調查組進駐湘西吉首市開展工作,公開舉報渠道,接受民眾舉報,對民眾反映強烈的少數幹部參與非法集資、非法獲取高額回報、造成民眾利益損失和惡劣影響的情況進行調查。湘西自治州省管幹部都按調查組的要求進行了登記或者說明了情況,而不是因涉嫌非法集資遭調查。

10月3日,調查組發出通知,要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協副州級以上領導幹部(含離退休)及縣(市)在職黨政“一把手”,凡本人、子女及其配偶以自己或他人名義參與非法集資的,要在規定期限內到調查組進行登記。沒有參與集資的,也要到調查組說明情況。

10月21日,湖南省紀委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有113名省管幹部已到調查組進行登記或說明了情況。截至10月28日,湘西自治州131名省管幹部全部到調查組進行了登記或說明了情況。

湘西自治州州委原常委、統戰部部長滕萬翠在向調查組說明問題時,有嚴重的故意瞞報行為。此外,她還涉嫌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參股礦山開採、旅遊項目開發,從中獲取非法利益等問題。湖南省紀委正在對滕萬翠的問題進行調查。湖南省委決定免去滕萬翠州委常委、委員職務。

湖南省委還免去了徐克勤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責令其按法定程式辭去州人民政府州長職務。據調查,徐克勤在擔任吉首市和湘西自治州主要領導期間,對吉首地區非法集資問題處理不力,負有一定領導責任。

任免信息

2018年3月,湖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經過表決,決定任命徐克勤為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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