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克[法院院長]

張克,原名張慶豐。5月出生於河北省無極縣。1932年接受進步思想影響,參加了反對國民黨政府的學生運動和家鄉無極縣的秋收鬥爭。1983年6月,張克離休後,仍然關心黨的事業和人民法院建設,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反對動亂,擁護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五中全會作出的各項決定。

基本信息

個人簡介

張 克(1914~1990) 原名張慶豐。5月出生於河北省無極縣。1932年接受進步思想影響,參加了反對國民黨政府的學生運動和家鄉無極縣的秋收鬥爭。

主要經歷

1934年7月,張克加入中國共產黨,同期參加革命工作。歷任國小教員,冀中人民自衛軍五團政治處宣傳員、指導員、幹事,冀中軍區第八軍分區司令部機要科科長,延安中央黨校學員,中共北滿分局、遼北省民政廳科員,開原縣區長、區委書記、縣公安局局長,遼西省公安廳副處長、處長,遼西省邊防公安第八十七團政治委員,大連邊防檢查站站長,旅大市公安局副局長。1977年10月起,任旅大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張克在戰火紛飛的年代,投身革命事業,為人民軍隊的基層政治建設,為地方人民政權的建立英勇奮鬥。全國解放後,他一直戰鬥在公安司法戰線,為捍衛人民民主專政,保衛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不懈地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間,他反對林彪、“四人幫”推行的反動路線,受到錯誤批判。粉碎“四人幫”後,他堅決擁護和貫徹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積極參與組織領導了大連市人民法院平反改判冤假錯案,嚴厲打擊刑事犯罪和經濟犯罪等工作,注意加強人民法院的建設和發展,努力培養中青年幹部,為大連市人民法院的建設和發展,為促進旅大市社會治安的穩定好轉和民主法制建設的加強,做出了重要貢獻。
1983年6月,張克離休後,仍然關心黨的事業和人民法院建設,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反對動亂,擁護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五中全會作出的各項決定。
1990年1月24日,張克病逝,終年7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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