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曾任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山東黃河河務局局長(正局級)、黨組副書記。
人物事件
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山東黃河河務局局長(正局級)、黨組副書記張俊峰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2015年所用辦公室的面積嚴重超出規定標準;要求租賃面積為143 平方米的一套臨時生活用房,裝修、配置部分家具家電和實木沙發,花費公款十餘萬元。2016年6月,經水利部黨組研究同意,給予張俊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現已免職,另行分配工作。
任免信息
2017年1月,免去張俊峰的黃河水利委員會山東黃河河務局局長職務,保留原職級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