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亢[北宋名將]

張亢[北宋名將]

張亢(998-1061),字公壽,京東臨濮(今山東荷澤西北)人。因記載闕如,其家世不詳。慶曆元年(1041)出任並代鈐轄、專管勾麟府軍馬公事,任內用兵收復要塞琉璃堡,且率軍先後多次擊敗西夏軍隊,成功壓制了夏軍的攻勢,提升了宋軍的士氣。元人修《宋史》時也稱道:“張亢起儒生,曉韜略,琉璃堡、兔毛川之捷,良快人意。區區書生,功名如此,何其壯麗哉!” 此後張亢多次被調任應對突發事件或緊張局面,以應對北邊的外族威脅。慶曆二年(1042),范仲淹推薦張亢出任涇原都部署、經略安撫招討使兼知渭州。但不久就因與上司鄭戩意見不合而遭到報復,“亢與戩議不合故也,戩尋發亢在渭州過用公使錢”。監察御史梁堅乘機彈劾張亢,“出庫銀給牙吏往成都市易,以利自入”,與官員滕宗諒一度被收於邠州(治今陝西彬縣)監獄。范仲淹因深知張亢為人和前線情形,便主動為其擔保。張亢遂免牢獄之禍,卻仍不免貶官的處分,從此仕途坎坷,跌宕於一路將官職務上下,也成為朝中有爭議的人物。 嘉祐五年(1060)三月,張亢獲遷河陽部署,他以身體多病請辭。御史中丞韓絳認為其以往在懷、衛二州有“貪橫不法”行為,也反對加以任用。而張亢“亦自請復文資”,遂改為秘書監。僅僅月余,再復客省使、眉州防禦使原官,出任徐州(治今江蘇徐州)部署。 次年九月,張亢卒於徐州部署位上,年六十三。

出身

張亢[北宋名將] 張亢[北宋名將]

張亢,出生於京東的臨濮(今山東荷澤西北),因記載闕如,其家世不詳,惟據《宋史·張奎傳》獲知其父名張餘慶。根據嘉祐六年(1061)張亢卒年六十三歲推算,其出生時間應在宋真宗鹹平元年(998)。值得玩味的是,大約其兄張奎在洛陽任地方官期間,因當地人奉承他相貌與後唐時期的河南尹張全義相近,於是張氏兄弟便冒稱張全義七世孫。由此可見,張亢的出身很可能並不顯赫。

根據《宋史》本傳記載,張奎先中進士做官。張亢則在宋真宗天禧二年(1018),進士及第。宋人筆記稱,張亢身材肥大,與乃兄性格迥異,“奎清素畏慎,亢奢縱跅弛”,大約屬性情粗狂、豪放類人物,與當時大多數儒雅文人有別,“世言:張奎作事,笑殺張亢;張亢作事,唬殺張奎”。“奎治身有法度,風力精強,所至有治跡,吏不敢欺,第傷苛細。亢豪放喜功名,不事小謹。兄弟所為不同如此,然皆知名一時。” 這些評述顯然大都屬後話了。

張亢最初像同時代的普通文臣一樣,入仕後先任地方僚佐,先後出任廣安軍(治今四川廣安)判官、應天府(治今河南商丘)推官。值得一提的是,他在應天府推官任內治理白沙、石樑二渠,消除了殃民的水患。直到南宋人編書時,仍記述張亢的這一惠民政績,“張亢為應天府推官,治白沙、石樑二渠,民無水患”。大約天聖(1023~1032)後期,他調任通判鎮戎軍(治今寧夏固原)。鎮戎軍是對夏前線重鎮,防務職責甚重。適逢西夏首領趙德明死,雖當時宋夏表面關係尚屬平穩,但張亢顯然掌握到對方動向的情報,於是他上言皇帝,提出預警建議:“其子元昊喜誅殺,勢必難制,宜亟防邊。”隨之,張亢向朝廷上西北攻守之計,凡數十章之多(一說十章)。宋仁宗有意用張亢及其策略,卻因其遭逢母喪停職而未果。此事說明張亢關注邊防,並富有軍事謀略和志向。時隔不久,遼朝在幽州一帶聚兵,宋廷獲悉後不得不注意河北防務。張亢因此前的表現,遂立即被起為武官如京使(由原屯田員外郎轉換),調知對遼前線的安肅軍(治今河北徐水),時間在景祐元年(1034)十二月間。他上任前向皇帝分析局勢:契丹坐享豐厚歲幣,此舉不過“特張言耳,非其實也”。並表示:遼方一旦有違背和約的舉動,“臣請擐甲為諸軍先”。

通過上述經歷,可清楚看出張亢初出道為地方僚屬文官,已非平庸之輩,有值得稱道之處。爾後有機會接觸西北邊防時,性豪放、有膽識、喜功名的特性,自然便促使其積極報效國家,未雨綢繆發出預警,並不厭其煩地陳情“攻守之計”,遂因此得到朝廷的關注。由此也毅然走上棄文從武之路,起碼從文獻上沒有看到他拒絕或者推卸的任何記錄。在此需對宋開國以來政壇對待文武官職的態度略加介紹。自宋初收兵權大致完成後,“崇文抑武”的苗頭在朝廷已初露端倪,一些敏感的官員也嗅出箇中深意。開寶五年(972)冬,宋太祖因西川鎮守需要,令頗有武乾之才的文官辛仲甫改換武職,以出任兵馬都監。辛氏便試圖委婉拒絕,最終同意仍是被迫而已。此後,隨著“崇文抑武”思想方略的推行和深化,政壇形成明顯的文尊武卑格局,於是很少有文臣願轉換武職者。典型例證如:宋真宗朝有“小由基”(春秋時著名射手名養由基)佳號的陳堯咨,先推託過皇帝要求其換武的安排,卻在之後的宋仁宗朝初因遭權貴報復,只得無奈從武。而極個別主動換武的文官,後果都似乎不妙,如宋太宗朝的柳開,宋仁宗天聖時的李維之類。正因為如此,武臣因長期受猜忌而遭到打壓、歧視,精神狀態和素質水平普遍下降;士人拋棄了“投筆從戎”的出路,少有願意投身武職者,這都導致宋朝缺乏將帥人才的問題嚴重存在。宋太宗、真宗兩朝邊防常常吃緊,宋軍屢屢敗北,即是明證。因此,張亢慨然投身軍旅,實屬不易。

將帥作為

宋代官制下,身掛武職頭銜,而實際終身不預軍務者不在少數,或執掌庫莞,或效力案牘,或廁身宮闈。但張亢不僅像前輩柳開、陳堯咨那樣赴河北前線就任地方官,更長期在西北對夏戰場出任帶兵軍職,或鎮守一方,或指揮作戰。可以說,他是真正經歷了戰火血光的戎馬將軍。

寶元元年(1038)十月中,元昊稱帝,宋夏關係破裂。大致應當在此後不久,張亢被立即從河北調往西北,“元昊反,為涇原路兵馬鈐轄、知渭州”。涇原路為對夏前線軍事區域,正北方面對西夏的中心地帶,其治所渭州(治今甘肅平涼)乃戰略重鎮。當代諫官余靖曾在上奏中指出:“臣伏思陝西四路,惟涇原山川寬平,易為衝突。若戎馬之勢不遏,則為關中之憂。關中震驚,則天下之憂也。故國家自有西事以來,長以涇原為統帥之府。”當戰爭尚未爆發之際,宋廷當政者的這一任命,顯然是因賞識張亢的才略和膽識,故賦予其帶兵一方和抗禦夏軍的職責。

以後,張亢又先後歷任知鄜州兼鄜延路兵馬鈐轄、都鈐轄、並代都鈐轄兼管勾麟府軍馬事、高陽關鈐轄兼知瀛州、權高陽關路副都部署、涇原路經略安撫招討使兼知渭州、並代副都部署、並代路鈐轄、知代州兼河東沿邊安撫使、涇原路部署兼知渭州等等官職,時間大約在康定元年(1040)四月至慶曆七年(1047)九月期間。 其任職的地方皆為陝西、河東及河北前線邊防要區重地,其官職則包含一路帶兵官(兵馬都鈐轄、副都部署)到方面將帥(經略安撫招討使)。與此同時,張亢累遷右騏驥使、遙領忠州刺史、西上閤門使、四方館使、遙領果州團練使、引進使、遙領眉州防禦使等武階官銜。引進使為橫行第三階,從五品;遙領防禦使乃遙郡官第三級,為中上級武官加銜。

張亢作為軍事將領的突出事跡,主要表現在對夏戰爭中。張亢顯然屬於謀勇兼備型的指揮者,如前所述早在元昊反宋之前,便預見性地發出提早準備應對和加強防務的呼籲。在對夏開戰後,張亢又多次針對宋軍戰場失利的原因,提出改革弊端的建議:其一,指揮權分散,如每路統兵官多人,“權均勢敵,不相統制”;其二,兵力過度分散,常常以寡敵眾;其三,主將與軍隊經常互相調換,上下不熟悉;其四,通訊不暢,各處將士難以及時了解戰場情況的變化;其五,訓練不精;最後,將校往往冒然出擊、盲目作戰等等。因此,他提出了統一指揮權,集中優勢兵力及其它相應的解決措施,其建議的部分內容在以後得到了採納。從傳世的宋代文獻中,可以閱讀到張亢的許多論兵奏議,其見解可謂有識、務實,多切中要害,確非一般武夫悍將或未經戰火的文臣統帥所能慮及。但其良策因關乎宋太宗以來御將治軍的傳統原則是否延續的至大問題,故主體意見被束之高閣。

張亢並非只是善於談兵的書生,還是勇於和善於用兵的良將,在戰場上取得了相當突出的戰績。如慶曆元年(1041),西夏攻陷宋邊陲豐州(今陝西府谷縣西北至內蒙準格爾旗之間),致使宋朝的麟州(治今陝西神木以北)與府州(治今陝西府谷)之間聯繫中斷,彼此只能困守孤城,形勢異常艱難,“民乏水飲,黃金一兩易水一杯”。宋廷執政者遂討論放棄兩地,以免過於拖累,“朝廷議棄河外,守保德軍,以河為界”,但一時未能決斷。就是在如此危險的局面下,張亢受命出任並代鈐轄、專管勾麟府軍馬公事,他單騎進入府州城,承擔起解決麟、府地區防務困境的任務。張亢一改前任武將康德輿龜縮被動的做法,通過各種主動的舉措,如獲取水源、加強練兵並調動鬥志、用兵收復要塞琉璃堡等,不僅解除了府州受到的威脅,而且率軍先後與党項軍交鋒,特別是取得兩次以寡擊眾的成功。即:其一,張亢率三千人運送物資途徑柏子寨,遭遇數萬西夏軍隊的圍攻,他以兵書中“置之死地而後生”之理激勵將士,然後機智地乘風勢衝鋒,打敗對手;其二,在兔毛川之戰中,張亢設計誘敵入圍,伏擊優勢敵軍,“賊大潰,斬首二千餘級”。在這兩次戰役結束後,他不失時機地在要地趕修五處堡寨,終於打通了麟、府二州的通道。通過這些軍事行動,壓制了夏軍的攻勢,提升了宋軍的士氣,極大地改善了麟、府地區的防禦狀況。元人修《宋史》時稱道:“張亢起儒生,曉韜略,琉璃堡、兔毛川之捷,良快人意。區區書生,功名如此,何其壯麗哉!” 而在有關西夏的文獻記載中,也承認:“會張亢管勾麟府軍馬事,破之於柏子,又破之於兔毛川,亢築十餘柵,河外始固。”

在西北廣袤的開闊地帶,以步兵為主體的宋軍很難對付機動靈活的党項騎兵。張亢通過實戰經驗意識到堡寨體系阻遏騎兵、支撐步兵的作用,因此十分重視修築堡寨,這在其經營麟、府地區防務過程中得到了充分的發揮。在河東期間,張亢甚至頂著巨大的壓力繼續實施堡寨計畫。慶曆四年(1044),張亢先後出任並代副都部署、知代州兼河東沿邊安撫使,他積極主張在麟、府沿邊增修堡寨,以強化自身防禦能力。范仲淹出使河東後,對張亢的堡寨計畫予以肯定,遂奏請宋仁宗下詔,令張亢全面負責完成這一計畫。但知并州兼河東經略安撫緣邊招討使明鎬堅決反對,明鎬以河東地區最高指揮官的身份“屢牒止亢”。張亢表示:“受詔置堡寨,豈可得經略牒而止耶!坐違節度所甘心。堡寨必為也。”於是,將上司阻止的每道牒文封存不閱,採取特殊手段修築,“督役愈急”。及至全部竣工,他才將那些公文啟封,同時上奏請罪。史稱:增修堡寨後,“蕃、漢歸者數千戶,歲減戍兵萬人,河外遂安”。以後,韓琦經略河東,了解到這些堡寨的地址,多昔日名將楊業曾選定者,“益知亢有遠略雲”。張亢在鎮守河北瀛州時,也曾不顧上司夏竦的阻撓,對城池進行擴修,加強了防護功能。所謂“河北安撫使夏竦前在陝西,惡亢不附己,特沮止其役,然卒城之”。 此事足見其敢做敢為之特點。

張亢作為稱職的軍事將領,還有其他值得稱道之處,像“馭軍嚴明,所至有風跡”,又重視間諜情報的作用,常因此不惜花費重金,以及時掌握對手動向。如在慶曆二年五月至十一月鎮守瀛州兼管高陽關路部署司期間,他最突出的活動便是通過重金招募間諜的辦法,及時刺探遼軍的活動,“自是敵中動靜必告”,“時邊城多警,每一掛搭,費甚厚,惟高陽獨否”。蘇轍筆下還保留了張亢善用間諜的生動故事。

正因為張亢的顯著表現,一時頗得一些主政者的倚重,甚至多次被調任應對突發事件或緊張局面。如前述調任並代鈐轄,即是解決麟、府二州困境。到慶曆二年五月形勢緩和後,張亢正籌劃、倡議擴修堡寨,以鞏固並擴大麟、府防區,適逢遼朝對宋要挾,“會契丹欲渝盟”,張亢又被立即調往河北前線,鎮守瀛州(治今河北河間)。同年十一月,當宋軍大將葛懷敏慘敗定川之後,在“諸郡震恐”的情況下,宋仁宗“以涇原傷夷”,想用范仲淹鎮守渭州和涇原路。范仲淹一面自謙不敢,“涇原地重,臣恐不足以獨當”,另一面則推薦張亢。於是,張亢臨危受命,出任涇原都部署、經略安撫招討使兼知渭州。此職實為陝西對夏四路戰區之一的統帥,也是張亢畢生擔任過的最高官職,故為其從武生涯的頂峰。

坎坷遭遇

張亢堪稱北宋中葉的一位良將,其見識和膽魄為當時一般文臣出身的將帥所不及,其戰場表現又超過許多武官同輩,其事跡可謂足以傳世。但張亢卻屢遭到彈劾、壓制,甚至一度身陷囹圄,晚年還頗受非議,仕途坎坷,至死未能顯達。

張亢遭受的第一次重要打擊是與公使錢有關。如上所述,慶曆二年(1042)十一月,張亢就任涇原都部署、經略安撫招討使兼知渭州,當時正是本路宋軍慘敗不久,人心惶惶。張亢顯然是為了增加經費收入,於是命牙吏用公使錢回易盈利,以犒賞部下,激勵鬥志,如《宋史》本傳所說:“亢好施輕財,凡燕犒饋遺,類皆過厚,至遣人貿易助其費,猶不足。以此人樂為之用。”這原本屬於邊將傳統做法,以往宋太祖還特別給予郭進等邊將這方面的特權。不過,由於張亢與上司鄭戩意見不合,因此遭到鄭戩的報復,“亢與戩議不合故也,戩尋發亢在渭州過用公使錢”。監察御史梁堅乘機彈劾張亢,“出庫銀給牙吏往成都市易,以利自入”,這就進一步將沿用習慣的做法誇大成貪污罪責。因此,次年張亢與另一位類似的官員滕宗諒一度被收於邠州(治今陝西彬縣)監獄。范仲淹因深知張亢為人和前線情形,便主動為其擔保,指出“臣伏睹編敕指揮,若將公使錢回易到別物公用,但不入己,更不坐罪”。甚至以自己與韓琦在前線同樣使用公用錢,接濟過特殊部屬,要求將自己、韓琦與張亢一併嚴懲。在參知政事范仲淹的一再辯護下,張亢雖免牢獄之禍,卻仍不免貶官的處分,職務先從涇原都部署、經略安撫招討使兼知渭州降為並代州副都部署。數月後,再貶為本路鈐轄,官銜則由引進使降為四方館使,最後處分的時間大約在慶曆四年(1044)正月。公使錢事件對張亢造成很大的壓制和影響,他從此仕途坎坷,跌宕於一路將官職務上下,也成為朝中有爭議的人物。

張亢遭到的第二次打擊與犒賞軍人有關。慶曆七年(1047)九月,知渭州張亢在犒賞部下時,對原來苛刻的辦法加以調整,以有意優待軍士,“時三司給郊賞,州庫物良而估賤,三司所給物下而估高,亢命均其直以便軍人”。轉運使上奏控告其擅自改變比價。因為張亢以前曾批評過陝西主帥夏竦的無能,時任樞密使的夏竦便“挾故怨,因黜亢”,將張亢從引進使、眉州防禦使、知渭州貶為領果州團練使、知磁州(治今河北磁縣)。僅僅時隔一個月,御史宋禧又老話重提,繼續彈劾張亢公使錢舊案,他又遭到貶責,降為右領軍衛大將軍,出知壽州(治今安徽壽縣北)。經過這樣的貶黜,張亢實際上被趕出軍門,失去了帶兵之權,遠離為之奮鬥的前線,而成為內地普通地方官。

慶曆八年七月,陝西轉運使上報朝廷稱:經過調查發現以往張亢公使錢舊案屬於冤案,並無謀私取利之實,他這才得到平反。有意思的是,宋廷下詔將其右領軍衛大將軍、果州團練使的身份轉為文資性的將作監,調任鄰州。這次恢復文職官銜,在宋人眼裡顯然屬於照顧性,所謂“稍復遷之”。

此後的十三年,張亢又幾度變換文武身份,但依舊徘徊於地方衙門。他先因薦舉失當,調任別州地方官。此事原委大致是:張亢一位舊識多年無法出頭,他出於同情遂舉薦其為知縣。結果這位舊同學做官出事,張亢便受到牽連。然而,生性仗義的張亢並未介意,史稱:“同學生為吏部,亢憐其老,薦為縣令。後既為所累,出筠州,還,所薦者復求濟,亢又贈金帛,終不以屑意。”後經多年困頓,張亢才逐漸恢復引進使、果州團練使、眉州防禦使的原有武職官銜,改任真定府路副都部署。再遷客省使,以足疾調知衛州(治今河南汲縣)、懷州(治今河南沁陽)。

從張亢坎坷的經歷來看,其多次被貶的理由大多牽強附會,關鍵的兩次貶黜實際上又屬於報復所致,這便不能不說是一種悲劇,自然也引起一些人的同情。張亢死後,權御史中丞王疇向皇帝反映張亢昔日功績,請求加以褒獎,“願陛下特加褒贈,或錄其子孫,以勸官吏之盡心,而使知朝廷察臣下之勤勞,死而不忘其功,亦用人之術也”。宋廷乃追贈其觀察使之武職加銜,以示撫慰。張亢有子五人,名:傑、黯、君(“君”字下有四點水)、烈、儻,但皆不顯。

結局

懷州近鄰黃河,河患頻繁,以早年在應天府任內成功治河的經歷來看,張亢當繼續關注此事。卻又因與鄰郡官員商議治河事務,“會境上經夕而還”之事,遭到處分,降為州郡鈐轄小官。顯然,他已成為有“污點”的人,隨便什麼藉口都可以成為被貶的理由。嘉祐五年(1060)三月,張亢獲遷河陽部署,他以身體多病請辭。御史中丞韓絳認為其以往在懷、衛二州有“貪橫不法”行為,也反對加以任用。而張亢“亦自請復文資”,遂改為秘書監。僅僅月余,再復客省使、眉州防禦使原官,出任徐州(治今江蘇徐州)部署。次年大約九月間,張亢卒於徐州部署位上,年六十三。

歷史記載

張亢 ,字公壽,自言後唐河南尹全義七世孫。家於臨濮。少豪邁有奇節,事兄奎甚謹。進士及第,為廣安軍判官、應天府推官。治白沙、石樑二渠,民無水患。改大理寺丞、簽書西京判官事。

通判鎮戎軍,上言:“趙德明死,其子元昊喜誅殺,勢必難制,宜亟防邊。”因論西北攻守之計,章數十上,仁宗欲用之,會丁母憂。既而契丹聚兵幽、涿間,河北增備,遂起為如京使、知安肅軍。因入對曰:“契丹歲享金帛甚厚,今其主孱而歲歉,懼中國見伐,特張言耳,非其實也。萬一倍約,臣請擐甲為諸軍先。”

元昊反,為涇原路兵馬鈐轄、知渭州,累遷右騏驥使、忠州刺史,徙鄜延路、知鄜州。初,亢請乘驛入對,詔令手疏上之,後多施用。進西上閣門使,改都鈐轄,屯延州。

會元昊益熾,以兵圍河外。康德輿無守御才,屬戶豪乜囉叛去,導夏人自後河川襲府州,兵至近道才覺,而蕃漢民被殺掠已眾。攻城不能下,引兵屯琉璃堡,縱游騎鈔麟、府間,二州閉壁不出。民乏飲,黃金一兩易水一杯。時豐州已為夏人所破,麟、府勢孤,朝廷議棄河外守保德軍未果,徙亢為並代都鈐轄、管勾麟府軍馬事。單騎叩城,出所授敕示城上,門啟,既入,即縱民出採薪芻汲澗谷。然夏人猶時出鈔掠,亢以州東焦山有石炭穴,為築東勝堡;下城旁有蔬畦,為築金城堡;州北沙坑有水泉,為築安定堡,置兵守之。募人獲於外,腰鐮與衛送者均得。其時禁兵皆敗北,無鬥志,乃募役兵敢戰者,夜伏隘道,邀擊夏人游騎。比明,有持首級來獻者,亢以錦袍賜之,禁兵始慚奮曰:“我顧不若彼乎?”又縱使飲博,方窘乏幸利,鹹願一戰。亢知可用,始謀擊琉璃堡,使諜伏敵砦旁草中,見老羌方炙羊髀占吉凶,驚曰:“明當有急兵,且趣避之。”皆笑曰:“漢兒皆藏頭膝間,何敢!”亢知無備,夜引兵襲擊,大破之。夏人棄堡去,乃築宣威砦於步駝溝捍寇路。

時麟州饋路猶未通,敕亢自護賞物送麟州。敵既不得鈔,遂以兵數萬趨柏子砦來邀。亢所將才三千人,亢激怒之曰:“若等已陷死地,前斗則生,不然,為賊所屠無餘也。”士皆感厲。會天大風,順風擊之,斬首六百餘級,相蹂踐赴崖谷死者不可勝計,奪馬千餘匹。乃修建寧砦。夏人數出爭,遂戰於兔毛川。亢自抗以大陣,而使驍將張岊伏短兵強弩數千于山後。亢以萬勝軍皆京師新募市井無賴子弟,罷軟不能戰,敵目曰“東軍”,素易之,而怯虎翼軍勇悍。亢陰易其旗以誤敵,敵果趣“東軍”,而值虎翼卒,搏戰良久,伏發,敵大潰,斬首二千級。不逾月,築清塞、百勝、中候、建寧、鎮川五堡,麟、府之路始通。

亢復奏:“今所通特一徑爾,請更增並邊諸柵以相維持,則可以廣田牧,壯河外之勢。”議未下,會契丹欲渝盟,領果州團練使、知瀛州。葛懷敏敗,遷四方館使、涇原路經略安撫招討使、知渭州,亢聞詔即行,及至,敵已去。鄭戩統四路,亢與議不合,遷引進使,徙並代副都總管。御史梁堅劾亢出庫銀給牙吏往成都市易,以利自入,奪引進使,為本路鈐轄。及夏人與契丹戰河外,復引進使、副都總管,知代州兼河東沿邊安撫事。范仲淹宣撫河東,復奏亢前所增廣堡砦,宜使就總其事。詔既下,明鎬以為不可,屢牒止之。亢曰:“受詔置堡砦,豈可得經略牒而止耶?坐違節度,死所甘心,堡砦必為也。”每得牒,置案上,督役愈急。及堡成,乃發封自劾,朝廷置不問。蕃漢歸者數千戶,歲減戍兵萬人,河外遂為並、汾禁止。

復知瀛州,因言:“州小而人眾,緩急無所容,若廣東南關,則民居皆在城中。”夏竦前在陝西,惡亢不附己,特沮其役,然卒城之。加領眉州防禦使,復為涇原路總管、知渭州。會給郊賞,州庫物良而估賤,三司所給物下而估高,亢命均其直,以便軍人。轉運使奏亢擅減三司所估。會竦為樞密使,奪防禦使,降知磁州。御史宋禧繼言亢嘗以庫銀市易,復奪引進使,為右領衛大將軍、知壽州。

後陝西轉運使言亢所易庫銀非自入者,改將作監、知和州。坐失舉,徙筠州。久之,復為引進使、果州團練使,又復眉州防禦使、真定府路副都總管。遷客省使,以足疾知衛州,徙懷州。坐與鄰郡守議河事,會境上經夕而還,降曹州鈐轄。改河陽總管,以疾辭,為秘書監。未幾,復客省使、眉州防禦使、徐州總管,卒。

亢好施輕財,凡燕犒饋遺,類皆過厚,至遣人貿易助其費,猶不足。以此人樂為之用。同學生為吏部,亢憐其老,薦為縣令。後既為所累,出筠州,還,所薦者復求濟,亢又贈金帛,終不以屑意。馭軍嚴明,所至有風跡,民圖像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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