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教育廳關於組織申報中職學校德育科研課題的通知

為增強我省中職學校德育工作的科學性和實效性,促進中職學校德育工作科學發展、創新發展,根據《廣東省教育科研管理辦法(試行)》及《廣東省中國小德育科研課題管理細則(試行)》擬組織中職學校申報德育科研課題。

粵教思處函〔2010〕14號

各地級以上市及佛山市順德區教育局、省屬中等職業學校: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課題的管理與組織實施

我省中職學校德育科研由省教育廳領導和管理,由省教育廳思想政治教育處、省中職學校德育研究與指導中心具體組織實施,按照《廣東省中國小德育科研課題管理細則(試行)》(見附屬檔案1)執行。

二、課題類別和選題範圍

1.選題範圍。可參考《2010年廣東省中職學校德育科研課題指南》(見附屬檔案2)選題,鼓勵各中職學校、研究機構結合中職學校德育工作實際自擬課題申報。
2.課題類別。2010年省中職學校德育科研課題按照重點課題和一般課題進行申報,本次課題指南中列出的前10個研究題目(帶★號)為重點課題,其他為一般課題。

三、課題申報

(一)申報條件。申請學校和個人必須符合《廣東省中國小德育科研課題管理細則》第三章規定的資格條件。每位申請者、每所申請學校只能申報一個課題,課題的負責人只能主持一個課題,課題參與者最多可參與兩個課題。
(二)申報程式。
1.有意申報德育研究課題的中職學校和個人,根據課題指南和學校實際確定選題,填寫《廣東省中職學校德育科研課題申報表》(見附屬檔案3,相關表格、資料可在省中職學校德育研究與指導中心網站上下載)。《課題申報表》由申請人或主持人填寫,學校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2.個人經學校同意可向省中職學校德育研究與指導中心報送《課題申報表》;學校和相關研究機構可直接向省中職學校德育研究與指導中心報送《課題申報表》;地級以上市教育局主管部門可向省中職學校德育研究與指導中心推薦申報。

四、課題的評審與立項

(一)省組織專家對申報課題進行評審;在省教育廳官方網站及省中職學校德育研究與指導中心中心網站公示評審結果無異議後公布立項課題名單。
(二)本次立項課題可以作為廣東省教育科學研究項目重大課題《關於強化中職學校德育工作實效性對策研究》的子課題進行立項研究,重點課題由省中職學校德育研究與指導中心組織專家重點指導。
(三)立項課題的研究周期原則上為兩年。
各市教育局主管中職學校德育工作的部門和各中職學校要認真做好組織申報工作,將《廣東省中職學校德育課題申報表》一式4份(採用A4紙列印,其中1份原件、3份複印件),並附電子文檔。於2010年6月10日前報送省中職學校德育研究與指導中心,逾期將不予受理(省中職學校德育研究與指導中心地址:廣州市天河區中山大道西293號廣東技術師範學院福慧美術樓603室,郵編:510665,聯繫人及電話:林幸福 ,省中職德育中心網址:略)
有關中職學校德育研究課題的申報工作可與我處聯繫:江存余。

附屬檔案:

1.廣東省中國小德育科研課題管理細則(試行)
2.2010年廣東省中職學校德育科研課題指南
3.廣東省中職學校德育科研課題申報表
廣東省教育廳思想政治教育處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

附屬檔案1:

廣東省中國小德育科研課題管理細則(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完善我省中國小(含中等職業學校,下同)德育科研課題的管理,促進中國小德育科研工作的規範化、科學化建設,根據《廣東省教育科研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結合中國小德育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中國小德育科學研究,必須堅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若干意見》(中發〔2004〕8號),深入研究新形勢下學校德育工作的重點、難點問題,充分體現時代性,準確把握規律性,注重創新性和實用性,強化針對性和實效性,破解制約學校德育發展的難題,提高學校德育工作者的理論素養和德育科研能力與水平,促進學校德育創新發展,並為教育行政部門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第三條 中國小德育科學研究應遵循以下原則:
1.堅持正確的科研方向,引導中國小科研為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發展服務,為中國小學生的健康成長服務。
2.堅持與本地區、本學校實際相結合,以套用性研究為主,善於把問題轉化為課題,著力在解決學校德育實際問題上下功夫。
3.堅持調動廣大德育工作者的科研積極性,充分體現課題研究的廣泛性。
4.堅持科學性、創新性、實效性、規範性。科學性要求課題研究必須有科學的理論支持,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哲學社會科學、教育科學等基礎理論為指導,研究方法科學,學術觀點正確,具有一定的理論和實踐價值;創新性要求課題研究應對我國或本地區、本學校德育建設問題提出切實、合理的新思路、新對策、新模式,對德育工作具有一定的啟示和促進作用;實效性要求研究成果對提高學校德育工作科學化水平,提高教師教書育人能力,提高學生思想道德及整體素質,提高親職教育指導和社會教育水平等方面產生實際效果;規範性要求課題研究的實施過程符合教育科學和德育科研的基本程式,開題報告、階段性總結報告、結題報告的撰寫格式符合行文的基本要求。

第二章 組織與管理

第四條 廣東省中國小德育科研由省教育廳領導和管理,由省教育廳思想政治教育處、省中國小德育研究與指導中心、省中等職業學校德育研究與指導中心具體組織實施。
第五條 省教育廳組織制定學校德育科研規劃、課題指南和課題管理辦法,組織專家對申報課題進行立項評審、提供學術諮詢和課題實驗研究指導、課題成果鑑定和課題研究成果的宣傳推廣。
第六條 廣東省中國小德育科學研究實行目標管理與過程管理相結合,重點管理與一般管理相結合,集中管理與分級管理相結合。省中國小德育研究與指導中心、省中等職業學校德育研究與指導中心對立項的課題負有具體管理的職責,會同各市教育局主管處(科)進行過程管理。主要包括日常管理、年度檢查、中期推動和結題指導等。
第七條 廣東省中國小德育科研課題為廳級課題,面向全省中國小在職從業人員,公開競爭,擇優立項,保證重點。
第八條 經費
1.省中國小德育科研課題均屬於自籌經費課題。
2.課題經費使用的範圍:國內調查研究、差旅費,資料收集、複印及少量必要圖書購置費,小型研討會費用,計算機使用費,專家指導費,成果鑑定費和成果印刷費等。
3.以學校為單位申報的課題須同時說明經費來源。
4.以市、縣(區)教育局申報並組織研究的課題,經費的籌集和使用須符合國家以及本單位的有關規定。
5.課題立項評審費、管理費和成果展示推薦活動費由省教育廳德育專項經費安排;邀請專家指導相關費用、課題成果鑑定評審費由課題組負責。
第九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課題組須書面報請所在地教育局主管處(科)同意後,分別報省中國小德育研究與指導中心、省中等職業學校德育研究與指導中心評審同意後方能實施:
1.以學校名義申報的課題,變更課題主要負責人;
2.變更課題名稱;
3.研究內容作重大調整;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課題組須書面報請所在教育局德育主管處(科)同意後,分別報省中國小德育研究與指導中心、省中等職業學校德育研究與指導中心備案:
1.課題結題時間延期;
2.通訊地址、電話、聯繫人等情況變動。
第十條 對於課題研究不作為者,撤消課題。課題主要負責人3年內不得再申報《廣東省中國小校德育科研課題指南》所列課題。課題未能按期完成的,須按規定結題後方可申報新課題,未結題者不得申報新課題。

第三章 申報與立項評審

第十一條 省教育廳定期發布中國小德育科研課題指南。每兩年組織一次課題申報、立項評審和成果展示活動。
第十二條 全省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德育研究機構、社區教育機構、特別是學校及廣大教育工作者均可申報德育科研課題。
以學校為單位申報課題,學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重視德育工作並具有較紮實的德育實踐基礎;
2.課題負責人須是學校校長或是學校德育工作的主要領導;
3.德育工作隊伍有一定的理論素養,富於團結協作、改革創新的精神;
4.能為課題研究提供必要的經費支持。
個人申報課題,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負責或從事中國小德育工作,並有3年以上德育工作實踐經歷;
2.具有高級教師職稱;中級教師職稱申報者需有2名高級教師職稱者推薦。
第十三條 課題申報程式:
1.根據課題指南,結合各市和學校的實際情況確定研究課題,按要求填寫《廣東省中國小德育科研課題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一式4份。
2.個人申報課題須經所在單位同意,學校申報課題報地級市教育局主管處(科)初審,再報省評審。市、縣(區)教育局組織申報的課題,可直接向省申報。
3.已通過鑑定結題的課題需要申請繼續滾動研究,或在其它渠道立項並有一定研究基礎的課題,需要申請省中國小德育科研立項的課題,可參照以上申請程式申請。
第十四條 廣東省教育廳委託省中國小德育研究與指導中心、省中等職業學校德育研究與指導中心具體負責組織課題評審工作。評審程式為:
1.資格審查和分類。按本辦法的規定和申報表的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進入評審階段。審查時如發現造假、抄襲或雷同,將取消申報資格並通報所在學校和教育局,申報人3年內不得申報廣東省中國小德育科研課題。
2.廣東省教育廳根據工作實際,課題申報數量,核定當次課題立項數。
3.評審組成員依據統一制定的評審標準,對通過資格審查的課題申報表進行匿名評審,評審組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產生本組擬立項課題。
4.廣東省中國小德育科研課題評審委員會對擬立項課題進行審查,議定最終立項課題。
5.廣東省教育廳在其官方網站及省中國小德育研究與指導中心、省中等職業學校德育研究與指導中心網站上公示課題評審結果,公示期為7天。
6.廣東省教育廳以檔案形式正式下達立項課題。
第十五條 評審組專家和工作人員須嚴格遵守以下評審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查詢或透露課題論證立項的相關背景材料;會議評審情況應予保密。評審結果正式公布前,不得對外泄露;不得收受禮金或禮品。
第十六條 經評審同意立項的課題由省教育廳下發立項通知書,研究工作即可啟動,開題時間和開題情況分別報省中國小德育研究與指導中心、省中等職業學校德育研究與指導中心備案。
第十七條 經申報單位同意,凡批准立項的課題,可作為省中國小德育研究與指導中心、省中等職業學校德育研究與指導中心承擔的全國及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的子課題。

第四章 成果鑑定和結題驗收

第十八條 課題研究完成時,應接受成果鑑定和結題驗收。結題驗收必須提交以下資料:課題立項申報表、開題報告、研究工作(實驗或調研)報告、課題結題申報表、研究過程的主要材料、反映成果的相關資料(專著、論文集、決策部門採納推廣的證明等)。
第十九條 課題鑑定專家組一般由5-7人組成,專家組設一名組長。鑑定專家可由省中國小德育研究與指導中心、省中等職業學校德育研究與指導中心委派,也可從省中國小德育研究與指導中心、省中等職業學校德育研究與指導中心專家庫中邀請。課題組成員不能擔任本課題的鑑定專家;課題鑑定一般由課題組自行組織。
第二十條 課題鑑定程式:
1、課題組向省中國小德育研究與指導中心、省中等職業學校德育研究與指導中心提出鑑定申請,經同意後可由課題組單獨組織課題鑑定,各地級以上市也可由教育局德育主管處(科)集中組織課題鑑定。
2、課題成果鑑定一般採取通訊和會議兩種方式。以會議方式鑑定者,由專家組集體討論確定評審結論並由組長簽署意見;以通訊方式鑑定者,各專家將鑑定意見送交組長,由組長綜合各專家意見並簽署鑑定結論。
第二十一條 結題驗收。在專家鑑定的基礎上,經省中國小德育研究與指導中心、省中等職業學校德育研究與指導中心組織相關專家進行審核驗收,驗收通過後,頒發《廣東省中國小德育科研課題結題證書》。
第二十二條 省組織課題研究優秀成果展示活動。評審確定的優秀成果在一定範圍內進行宣傳推廣,對有價值的成果報送有關部門作為決策參考。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管理辦法的解釋權屬於省教育廳。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2010年4月

附屬檔案2:

2010年廣東省中職學校德育科研課題指南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強化中職學校德育實效為主題,以破解中職學校德育難題為重點,以實驗研究為主要途徑,深入分析研究新形勢下中職學校德育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探索促進德育科學發展的新思路、新對策,樹立和提升新理念、把握規律性、突出創新性、注重實用性,以科研成果引領中職學校德育工作科學發展、創新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中職學校德育科研,要在堅持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基礎上,突出體現以下基本原則:
1.堅持科學性原則。課題研究必須有科學的理論支持,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和哲學社會科學、教育科學等基礎理論為指導,研究方法科學,學術觀點正確,實驗效果良好,具有一定的理論和實踐價值。
2.堅持創新性原則。要針對我國、我省及本地區、本學校德育工作的突出難題開展課題研究,積極探索破解難題的新思路、新對策,在理論建設、實踐套用等方面有新意,對德育工作創新發展具有一定的啟示和促進作用。
3.堅持實效性原則。課題研究要以“小”、“近”、“實”為切入點,通過某個方面的研究,有效促進中職學校德育提高整體工作水平,有效促進中職學生提高思想道德及整體素質。
4.堅持規範性原則。課題研究的實施過程應符合教育科研的基本程式,課題研究主題集中而明確,課題研究內容豐富而清晰,課題研究成果豐碩並有推廣價值。

三、基本內容

以“強化中職學校德育實效對策研究”為主題,深入進行研究,重點研究以下內容:
1.研究新時期中職學校德育理念創新問題,用科學的德育新理念引導中職德育工作創新發展。
2.研究新時期中職學校德育內容、途徑和方法,探索提高德育實效性的有效機制。
3.研究新時期中職學校德育隊伍建設的內容、途徑和方法,提高德育隊伍的專業能力和工作水平。
4.研究新時期中職學生的特點和主要存在問題,探索教育和引導的有效對策,增強德育工作的針對性。
5.研究新時期中職學校德育有效機制的建設,構建高效的中職學校德育工作長效機制。

四、課題指南

1.關於中職學校德育工作理念創新的研究;★
2.關於加強中職學校德育隊伍專業能力建設的實驗研究;★
3.關於提高中職學校德育課程實效性的對策研究;★
4.關於強化中職學校管理育人的對策研究;★
5.關於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與德育創新的實驗研究;★
6.關於中職學校德育模式創新的實驗研究;★
7.關於中職學校學生職業道德素質培養的研究;★
8.關於建設與優秀企業文化深度融合的校園文化研究;★
9.關於建立中職學校德育工作績效評價機制的研究;★
10.中職學生規範管理與學生自主發展的研究;★
11.關於強化中職學校服務育人的對策研究;
12.關於強化中職學校實踐育人的對策研究;
13.關於強化中職學校合力育人的對策研究;
14.關於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中職學校德育研究;
15.關於中職學校德育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研究;
16.關於文化多元化與中職學校校園文化建設的研究;
17.關於中職學生個體多元化發展的研究;
18.關於中職學校專業技能學習與德育有效融合途徑與機制的研究;
19.關於中職學生規範管理與人文關懷的研究;
20.關於中職學生職業生涯規劃指導的研究;
21.關於中職學生就業指導與創業教育研究;
22.關於中職學校特色班級、特色課程、特色活動等特色德
育的研究;
23.關於中職學校德育與普通中學德育、高職高專學校德育的聯繫與區別研究;
24.關於中職學校班主任工作藝術研究;
25.關於網路背景下學生自律能力和選擇能力培養研究。
上述課題指南所列研究課題共分為兩大類,即重點課題(標“★”號者)和一般課題。
本指南所列課題為主要選題範圍,申報者須結合本學校本地區實際自行擬定課題名稱和研究內容。
申報課題的中職學校可同時申報為課題實驗學校,可在申報表相關欄目中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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