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二)承擔就業服務工作,開發和管理公益性就業服務崗位職業。
(三)承辦失業保險工作,負責失業人員參保的登記、調查、統計工作,核定繳費基數。負責失業基金的征繳、管理和支付工作。
(四)執行就業經費和失業保險基金管理制度,保證就業經費和失業保險基金安全和運營效果。
(五)承辦上級交辦的工作。
領導信息
局長:張茂平。主持市就業服務管理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財務工作。
副局長:肖芳。協助局長分管局辦公室、就業指導科、職業培訓科和失業保險科。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工、信息、安全、保密及綜合治理、政務協調、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和績效考核等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事務管理;負責全市及市本級失業保險基金的預(決)算草案;負責失業保險稽核工作;負責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就業指導科
(掛農村勞動力開發就業科、就業援助科牌子)
貫徹執行就業促進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指導全市就業促進工作。參與擬定統籌城鄉的就業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定就業服務體系建設、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和管理、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有關政策和實施辦法。組織開展就業與失業登記、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勞務輸出等工作。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網路和就業服務信息化建設,負責就業服務、失業保險工作信息和統計數據的採集、整理、管理和發布。組織開展就業援助活動,開發和管理公益性崗位,落實就業扶持政策。
(三)職業培訓科
(掛創業促進科牌子)
貫徹執行職業培訓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指導全市職業培訓、創業培訓工作。參與擬定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創業培訓政策、規劃和辦法,組織各地開展就業再就業培訓、創業培訓。落實小額擔保貸款,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工作。
(四)失業保險科
貫徹失業保險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指導全市的失業保險工作。參與擬定全市失業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以及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實施失業保險市級統籌,開展失業保險擴面、征繳、核發失業保險待遇和失業保險基金管理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