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考察程式

(2)同考察對象呈報單位或者所在單位的黨委(黨組)主要領導成員就考察工作方案溝通情況,徵求意見; 把考核真正落在實處考核結果的利用,將直接關係到考核的效果。 新考核辦法要求,對幹部考核應強化考核結果運用。

《幹部任用條例》規定了幹部考察工作的六項具體程式:
(1)組織考察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2)同考察對象呈報單位或者所在單位的黨委(黨組)主要領導成員就考察工作方案溝通情況,徵求意見;
(3)根據考察對象的不同情況,通過適當方式在一定範圍內發布幹部考察預告;
(4)採取個別談話、發放徵求意見表、民主測評、實地考察、查閱資料、專項調查、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廣泛深入地了解情況;
(5)綜合分析考察情況,同考察對象呈報單位或者所在單位的黨委(黨組)主要領導成員交換意見;
(6)考察組根據考察情況,研究提出領導班子調整的初步方案,向派出考察組的組織(人事)部門匯報,經組織(人事)部門集體研究提出任用建議方案,向本級黨委(黨組)報告。
中組部制定了“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辦法(試行)”、“黨政工作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辦法(試行)”、“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考核辦法(試行)”。這意味著醞釀已久的制度化“考”官新模式即將啟動。以科學用人保證科學發展

考核是選拔任用幹部的重要基礎、管理監督幹部的必要手段。有關權威專家指出,改革開放以來,幹部考核評價工作在改進中加強、在創新中發展,積累了重要經驗。但也應當看到,目前幹部考核評價工作的科學性和準確性還需要進一步提高,經常性考核制度還不夠健全,考核結果的運用還不夠充分,考核對幹部的激勵約束作用還不夠明顯,迫切需要我們加強和改進幹部考核評價工作。

考核方式、內容進一步完善

“強調建立嚴格的推薦提名程式,是改進任職考察的一個亮點”,孫柏瑛指出,中央明確要求,堅持根據民主推薦結果,結合平時考核、年度考核掌握了解的情況,研究確定考察對象,把組織意見和民眾意見有機結合起來。其目的就是防止幹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防止“暗箱操作”和腐敗的滋生。
在已有考核內容的基礎上,考核內容也將進一步完善,考核內容的科學性將不斷增強。

民意貫穿考核過程

擴大考核民主是推動幹部實踐“以人為本”的重要抓手。有關權威專家表示,中央強調擴大考核民主和增加透明度,就是要通過落實廣大民眾對幹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倒逼”幹部幹大事、乾實事、乾民眾滿意的事。

把考核真正落在實處

考核結果的利用,將直接關係到考核的效果。竹立家認為,只有將考核的結果和官員的獎與罰、貶與升密切聯繫起來,才能夠讓幹部們對考核真正重視起來,才能讓考核的目的落到實處。
新考核辦法要求,對幹部考核應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堅持把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培養教育、管理監督、激勵約束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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