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縣地震局

平果縣地震局是主管全縣防震減災工作的職能部門, 縣政府直屬事業機構,奉行“ 預防為主、防禦與救助相結合”的防震減災方針。

基本簡介

平果縣地震局是主管全縣防震減災工作的職能部門, 縣政府直屬事業機構,根據“ 預防為主、防禦與救助相結合”的防震減災方針, 其主要職能為: 加強社會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監督、檢查全縣防震減災工作;加強行業管理。平果縣地震局在自治區地震局、市地震局的指導下, 對全縣的防震減災工作實行行業管理, 對全縣的地震台網(站)實行統一規劃、資源共享, 建立健全平果縣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預防和緊急救援三大工作體系。

主要職責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監督、檢查全縣的防震減災工作。
(二)編制全縣的防震減災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建立全縣地震監測預報工作體系。按照全區地震監測台網(站)建設規劃,負責統一規劃本縣地震台網(站)及信息系統的建設,實現資源共享,管理本縣地震監測台網(站),強化全縣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的震情跟蹤,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
(四)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震災預防工作體系。管理全縣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並監督其實施;管理全縣地震烈度區劃成果的套用,按照有關規定管理全縣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管理全縣地震災害預測,制定全縣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並檢查落實情況,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工作,並按照有關規定審核防震減災宣傳報導。
(五)承擔縣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辦事機構的職能,負責震情和災情速報,參與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
(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地震緊急救援工作體系。在有條件的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會同有關部門組建和培訓地震緊急救援隊伍,協助縣人民政府建立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的地震應急救援物資儲備系統。
(七)組織開展水庫地震、塌陷地震的監測和研究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地震次生災害。
(八)承擔本縣地震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地震行業質量與技術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地震技術標準的宣傳、貫徹、實施和執行監督,管理地震計量工作。
(九)推進地震科學技術現代化,組織開展地震科學技術研究及其成果推廣套用。
(十)指導全縣防震減災工作。
(十一)承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防震減災工作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 平果縣地震局內設2個職能股: 即綜合管理股、監測預報震害防禦與應急股。
(一)綜合管理股
負責組織協調局內各股的政務工作,負責起草檔案、報告;負責制定本單位年度工作目標任務;負責機要、文電處理、文書、文印管理、秘書、政務、信息、信訪、保密、督辦;負責局內財務、物資、衛生、保衛及後勤服務保障;負責對外聯繫、接待等工作;承擔平果縣人民政府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監督、檢查本縣的防震減災工作,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承擔本縣的地震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地震行業質量與技術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地震技術標準的宣傳、貫徹、實施和執行監督;管理地震計量工作;負責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指導本縣防震減災工作。
(二)監測預報震害防禦與應急股
負責本縣地震監測預報工作,統一規劃本縣地震監測台網(站)及信息系統,實現資源共享,組織對本縣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的震情跟蹤。負責按照《地震台站觀測技術規範》的要求開展地震前兆觀測,及時提供準確、連續、可靠的觀測數據,擬定本縣地震應急預案並檢查落實,承擔震情和災情速報,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及地震觀測環境,參與組建和培訓地震緊急救援隊伍,協助人民政府建立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的地震應急救援物資儲備系統,負責組織開展地震科學技術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廣套用。管理本縣地震災害預測,管理本縣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並監督其實施,管理本縣地震烈度區劃成果的套用,按照有關規定管理本縣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負責建設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等技術諮詢服務和抗震設防要求技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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