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和會(1919)

巴黎和會(1919)

正文

1919年1月18日至6月28日,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戰勝國(協約國)和戰敗國(同盟國)在巴黎召開的和平會議。共27國參加,蘇俄未被邀請。會議標榜通過媾和建立世界永久和平。實際上是英、法、美、日、意帝國主義戰勝國分配戰爭贓物,重新瓜分世界,策劃反對無產階級革命和民族解放運動的會議。
會議的籌備 為確立美國在戰後世界的霸權,早在戰爭期間,美國總統T.W.威爾遜,即授命其助理E.M.豪斯組成專門機構研究戰後和會問題。英國外交部也組織一批專家探討一旦大戰結束英國對和會的對策。1918年1月,威爾遜提出“十四點”計畫後,豪斯啣命巴黎,與法、英、意等國政府首腦就召開戰後和會問題進行磋商。1919年 1月13~17日,英、法、美、日、意五國舉行巴黎和會準備會議,背著多數國家制定了和會的議事規則。規定英、法、美、日、意五大國為有“普遍利益的交戰國”,可參加和會的一切會議。比利時中國塞爾維亞等國為有“個別利益的交戰國”,只能出席與其本國有關的會議。玻利維亞等與德國斷交的國家,只在五大國認為有必要時,才得以用口頭或書面陳述意見。議事規則還限定各國出席會議的全權代表的名額,五大國各5名,比利時、 塞爾維亞、巴西各3名,中國、波蘭等國各2名,總計70名。(見彩圖)

巴黎和會(1919)巴黎和會(1919)
會議的機構 巴黎和會自始至終在帝國主義戰勝國的操縱下進行。①大國會議,凡和會一切重大問題均先由五大國會議討論決定。先有“十人會議”,由美國威爾遜和R.蘭辛、英國D.勞合·喬治和A.J.貝爾福、法國G.克列蒙梭和S.J.M.畢盛、義大利V.E.奧蘭多和G.桑尼諾、日本西園寺公望和牧野伸顯組成。“十人會議”為五大國“經常的正式會議”,和會期間共舉行60多次。1919年 3月26日起,“十人會議”縮減為“四人會議”,即英、法、美、意四國首腦就和會中有關歐洲問題私下協商(4月23日意首相奧蘭多一時離會,由英、法、美三國首腦以“三人會議”形式控制局面)。②和平預備會議,即27國全體會議,和會期間僅開過 6次,止於形式。③和平正式會議,協約國代表與各前敵國代表分別相會,一次是遞交和約最後草案,一次為簽署和約。④委員會,和會附設有國際聯盟、賠償、領土問題、條約起草、戰爭責任、國際河港鐵道等專門委員會52個。

巴黎和會(1919)巴黎和會(1919)
會議的經過 1919年 1月18日在巴黎市內法國外交部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1月25日第二次全體會議通過籌組國際聯盟的決議。4月24日第5次全體會議通過《國聯盟約》。1919年1~4月,英、法、美、日、意就制定對德和約問題進行討論,大國間勾心鬥角,爭論激烈。戰後德國的西部邊界、薩爾歸屬、德國賠償和德國前殖民地的處理等問題均因帝國主義戰勝國在分贓中各有圖謀而成為和會中的難題。後經妥協,於5月7日將對德和約最後草案文本交給德國政府代表 U.von布羅克多夫-蘭曹。德國曾幾次對草案一些內容提出異議,但英、法等戰勝國只對和約草案略做細微的改正。6月28日在巴黎近郊凡爾賽宮鏡廳舉行《協約和參戰各國對德和約》簽字儀式。德國外長H.穆勒等代表德國簽字。對德《凡爾賽和約》由是成立(見彩圖)對德國同盟國的和約在巴黎和會結束後另行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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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人民的要求下,中國代表團向和會提出收回戰前德國侵占中國膠州灣、膠濟鐵路和山東的一切權利。日本竟然要求和會同意把德國的侵華權益轉移給日本,並得到英、法的支持。由於美、日在太平洋和遠東地區的矛盾,美國對日本的侵華野心起初持曖昧態度,後日本以拒絕在和約上籤字和退出和會相要挾,美國轉向支持日本。在“五·四”運動浪潮衝擊下,中國代表團拒絕在凡爾賽和約上籤字。帝國主義列強還秘密擬定了對蘇維埃俄國的武裝干涉和經濟封鎖計畫。
《凡爾賽和約》 凡15部分,440條。其主要內容:①領土條款,德國將阿爾薩斯和洛林歸還法國,對比利時放棄奧伊彭、馬爾梅迪和毛來斯納。薩爾區由國聯管理15年,期滿後舉行公民投票決定其歸屬,薩爾區煤礦所有權歸法國。什勒斯維希經公民投票確定其歸屬(1920年6月15日公民投票結果,北部歸丹麥,南部仍屬德國)。波茲南地區和西普魯士大部分讓與波蘭。但澤(即格但斯克)成為國聯管轄下的自由市,該地關稅權、對外關係及保護僑民權屬波蘭。上西里西亞、阿倫施泰因(即奧爾什丁)和馬里安維爾德爾經公民投票決定歸屬(上西里西亞歸屬問題造成20年代初德、波之間爭端。據1922年5月德波條約規定上西里西亞工業地區由德、波各占有一部分)。德國放棄默麥爾(一譯梅梅爾,今克萊佩達),交予協約國主要國家處置(1923年 3月國聯將該地委任立陶宛統治)。②軍事條款,德國陸軍限於10萬人,須廢除普遍義務兵役制,服役期限士兵須12年,軍官25年方能退役。取消參謀部,最高司令部職許可權於行政事務。海軍不得超過1.5萬人,艦隊只有戰艦和輕型巡洋艦各6艘,驅逐艦及魚雷艇各12艘,禁止建造潛艇。還禁止擁有軍用飛機、陸海軍航空設備、坦克、重炮、化學及有毒武器。在萊茵河左岸和沿右岸寬50公里地域設立“萊茵非武裝地區”。萊茵左岸由協約國軍隊占領,以15年為期。③賠償條款,賠償總額留待協約國賠償委員會於1921年5月 1日前確定,但德國在和約訂立起兩年內先交付200億金馬克賠款。④德國前殖民地的處置,德國放棄其海外殖民地,由英、法、日等國以“國聯委任統治”名義瓜分。
巴黎和會結束後,協約國同德國的盟國分別簽訂了和約,即1919年 9月10日對奧地利的《聖日耳曼條約》、1919年11月27日對保加利亞的《訥伊條約》、1920年6月4日對匈牙利的《特里亞農條約》、1920年8月10日對土耳其的《色佛爾條約》。(見第一次世界大戰
凡爾賽體系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帝國主義各國根據新的力量對比調整彼此關係 。通過巴黎和會簽訂的《凡爾賽和約》、《國際盟約》以及會後對其他戰敗國的和約,以條約法律形式,確立了戰後資本主義世界政治、經濟和軍事的一般關係與制度,即所謂凡爾賽體系。該體系乃是幾個帝國主義主要戰勝國進行分贓、勾結和暫時妥協的結果。其使命是想把第一次世界大戰所完成的重新瓜分世界的成果鞏固下來,組織對第一個社會主義國家──蘇俄的武裝干涉、經濟封鎖和顛覆破壞活動,鎮壓各國人民的革命運動和民族解放運動。該體系包含著各種矛盾的因素,潛伏著衝突的根源。由於資本主義國家間的矛盾,無產階級革命運動和民族解放運動的發展,該體系危機四伏,至20世紀30年代終於徹底崩潰。

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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