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有害固體廢物

工業固體廢物,是指在工業生產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固體廢物的一類,簡稱工業廢物,是工業生產過程中排入環境的各種廢渣、粉塵及其他廢物。可分為一般工業廢物(如高爐渣、鋼渣、赤泥、有色金屬渣、粉煤灰、煤渣、硫酸渣、廢石膏、鹽泥等)和工業有害固體廢物。

釋義

指在工業生產活動中產生的,能對人群健康或對環境造成現實危害或潛在危害的工業固體廢物。

分類

工業有害固體廢物種類很多,為了便於管理,一般將這些廢棄物分成下述幾類:

①有毒的:對任何一類特定的代謝活動測定呈陽性反應的廢棄物;對生物蓄積的潛在性試驗呈陽性結果的廢棄物;根據所選用的分析方法或生物監測方法,超過有關規定的容許濃度或含量的廢棄物。

②易燃的:含閃點低於60℃的液體的廢棄物;在物理因素作用下容易起火的含液體和氣體的廢棄物;在點火時劇烈燃燒,易引起火災的和含氧化劑的廢棄物等。

③有腐蝕性的:含水的pH值為 3以下或12以上,或者雖不含水但加入等量水後的浸出液的pH值在上述範圍內的廢棄物;最低溫度為55℃時,對鋼製品的腐蝕深度每年大於0.64厘米的廢棄物。

④能傳播疾病的:食品,製革等工業部門未經消毒排出的含有病原體的廢棄物;含致病性生物的污泥等。

⑤有較強化學反應性的:容易引起激烈化學反應但不爆炸的、易和水激烈反應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廢棄物;和水混合時釋放有毒煙霧的廢棄物;在有強烈起始源(加熱或和水作用)產生爆炸性或爆炸性反應的廢棄物;在常溫常壓下可能引起爆炸性反應或分解的廢棄物;屬於A級或B級的炸藥,包括引火物質、自動聚合物和各種氧化劑等。

管理措施

工業有害固體廢物不能任意排放,為了加強管理,許多國家都制定了管理法規。中國頒布的《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和《工業“三廢”排放試行標準》也對工業有害固體廢物的管理和處置作了原則性的規定。
管理措施主要有:

①建立鑑別、標記和登記制度,使有害廢物從排放開始,直至最終處置完畢,均有專人管理,立檔案。

②確定安全、經濟的收集、貯存、運輸方法和制度,保證有害廢物在最終處置前,不致污染環境。

③選擇安全、經濟的處置方法和處置場地。

④制訂有害廢物收集、貯存、運輸和最終處置的評價標準。

處置方法

目前各國普遍採用的有:

焚化法

有害固體物質的毒性如果不是由所含元素而是由物質的分子結構造成的,可採用焚化法分解其分子結構。如有機物經焚化轉化為二氧化碳、水和灰分,以及少量的含硫、氮、磷和鹵素的化合物等。這種方法效果好,占地少,對環境影響小;但是設備和操作較為複雜,費用大,還必須處理在焚燒過程中產生的有害廢氣和剩餘的有害灰分。

填地法

掩埋有害廢棄物必須確保全全。預先要進行地質和水文調查,選定合適的場地,保證不因濾瀝、滲漏等而使這些廢棄物或淋溶液體進入地下水或地面水體,也不污染空氣。對被處理的有害廢棄物的數量、種類、存放位置等均應作出記錄,避免引起各種成分間的化學反應。對淋出液要進行監測。對水溶性廢物要鋪設瀝青、塑膠等以防滲漏。填埋的場地最好選在乾旱或半乾旱地區。

化學處理法

套用最普遍的是:①酸鹼中和法:為了避免過量,可採用弱酸或弱鹼,就地中和;②氧化和還原處理法:如處理氰化物和鉻酸鹽套用強氧化劑和還原劑,通常要有一個避免過量的運轉反應池。③化學沉澱處理法:利用沉澱作用,形成溶解度低的水合氧化物和硫化物等,減少毒性。

固化法

利用物理的或化學的固化劑,使有害廢棄物形成基本不溶解或溶解度較低的物質。最通用的方法是用水泥或瀝青固化以及煅燒固化。

生物處理法

有機廢物可用堆肥法,或利用污泥消化池、氧化塘等處理設施進行生物降解,使之無害化。

海洋投棄

此法至今雖在套用,實應取締。如必須投棄,也應先作無害化處理。

其他方法

將有害廢物放進水泥窯,在1400℃高溫下煅燒十多秒鐘,分解某些有毒成分。對於劇毒性重金屬如鎘以及砷等,摻入基體成分如玻璃內,使其成為淋溶率較低的物質。對於各種有機物和農藥等有害廢渣可用微波分解法處理,即把有害廢渣置入反應器通過微波作用,引起電化學反應,將廢渣分解。這些方法,都有一定的效果,但受資金、設備等限制,未能大量推廣。

參考書目

Control of Hazardous Material Spills,Proceedings of 1978 National Conference on Control of Hazardous Material Spills(U.S.A.),pp.190~195,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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