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環境保護局

崇左市環境保護局,始創於80年代,2003年11月崇左市環境保護局正式掛牌成立,是崇左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機構簡介

崇左市(原南寧地區)環境保護機構始創於80年代,2003年11月崇左市環境保護局正式掛牌成立,是崇左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為市政府組成部門,正處級行政單位。領導班子配備為:局長,黨組書記,2名副局長。局機關內設辦公室、監督管理科、污染控制科、自然生態保護科、科技標準宣教科和派出機構江州分局,轄市環境監察支隊、市環境保護監測站和市環境科學研究所。全市環保系統共有人員219人,其中科技人員81人。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制度全市環境保護規章和規範性檔案;會同有關部門制訂與環境保護相差的經濟、技術、資源配置和產業政策,並貫徹執行。
二、編制全市環境保護規劃和計畫;參與制訂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國土開發整治規劃、區域經濟開發規劃、產業發展規劃以及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審核城市總體規劃、開發區、城區改造中環境保護內容。
三、負責全市大氣、水體、土壤的環境保護工作;監督管理全市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有毒化學品以及噪音、振動、電磁波輻射等污染物、污染源的防治工作;執行國家公布禁止(或嚴格限制)建設的重污染項目名錄和有毒化學品控制名錄;對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進行調查處理,協調轄區內區域間的環境污染糾紛。
四、監督管理全市自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自然保護區、生物多樣性、野生動植物及珍稀瀕危物種保護工作;指導本市生態示範縣(區)建設工作;監督轄區內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資源開發活動。組織和協調轄區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負責環境監理和環境保護稽查;組織開展全市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
五、負責全市排污申報登記與排污許可證、排污收費、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即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污染限期治理等環境管理制度的實施;審批市管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和區域開發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管理環境統計和環境信息工作。
六、負責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
七、發布全市環境狀況公布;管理全市環境監測工作,組織實施環境監督制度、環境監督規範;指導全市環境監測網路的建設。
八、負責組織全市環境保護科研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科技發展規劃;組織申報國家和地方重大環保課題,管理環境科技成果和環境保護新技術、新工藝引進工作,推廣環境保護先進實用技術;組織全市環境保護設備的質量監督、認證工作。
九、組織開展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以及“綠色環保系列”創建工作;負責環境保護隊伍建設工作,組織環境保護系統在職人員的崗位培訓。
十、負責辦理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承擔市環境保護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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