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⑵、負責轄區內藥品評價性、監督性抽驗工作。 ⑹、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⑹、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主要職責

負責對藥品研究、生產、流通、使用進行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履行對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開展對重大事故查處。

領導信息

局長、黨組書記游小青:主持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財務。
副局長、黨組成員林新文:協助局長分管業務股(稽查、流通、註冊安監工作)、綜合治理、安全生產。
黨組成員孫紅英協助局長分管食品安全監察、辦公室(黨務工作)、計畫生育、黨風廉政建設等。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1、協調機關日常事務;
2、負責領導的批示、會議決定和上級檔案等重要事項的督辦工作。
3、負責信息、文秘、檔案、保密、信訪、聯絡等工作;
4、組織起草重要文稿;
5、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
6、負責議案、提案、建議工作;
7、負責新聞發布、宣傳和法制工作;
8、承擔本縣藥品監督管理普法教育工作;
9、制定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
10、負責局機關事務管理工作;

(二)綜合業務股

1市場稽查
⑴、負責監督管理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藥品、醫療器械質量,依法查處轄區內藥品經營企業、醫療機構的違法案件以及上級部門交辦、同級部門移送的案件。
⑵、負責轄區內藥品評價性、監督性抽驗工作。
⑶、負責轄區內疫苗生產流通秩序、集貿市場藥材經營秩序、一次性無菌醫療器械市場秩序整頓工作。依法查處轄區內各類無證經營、使用藥品的案件。
⑷、受理並查處投訴、舉報的案件。
⑸、依法監督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的發布情況,對違反藥品廣告法規的案件移交當地同級工商行政管理局處理。
⑹、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藥品流通監管
⑴、認真貫徹執行《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做好轄區內藥品流通市場的日常監管工作,確保購入藥品質量。
⑵、認真實施食品藥品放心工程,負責農村藥品“兩網”建設工作。
⑶、負責轄區內藥品經營企業實施GSP認證、分類指導和GSP認證企業日常監督管理。
⑷、負責藥品零售企業、Ⅰ、Ⅱ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的申報、資料審核、企業完成籌建後的驗收上報工作;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換證資料和經營許可證變更資料審核、上報工作;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的日常監管工作;負責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的組織實施。
⑸、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3藥品註冊安監
⑴、負責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藥包材生產企業的日常監管工作,建立藥品、醫療器械、藥包材生產企業檔案。
⑵、負責實施轄區內藥品生產企業GMP認證和改造的督促指導工作,引導和推進縣域內GAP工作的實施。
⑶、做好麻醉藥品、一、二類精神藥品等特殊藥品的日常監管;負責麻醉藥品、一類精神藥品使用備案工作。
⑷、負責藥品不良反應的監測管理和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的實施;建立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網路,定期檢查轄區內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藥品不良反應情況,及時收集上報藥品不良反應信息;負責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
⑸、負責查處違法、違規經營、使用特殊藥品的行為。
⑹、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4食品安全監督
⑴、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承擔的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監督工作;綜合協調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的檢測與評價工作,指導、協調食品安全監測與評價體系建設;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健全食品、保健品和化妝品安全事故報告系統;研究擬訂食品、保健品和化妝品重大事故的各種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⑵、依法組織開展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
⑶、收集並匯總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信息,並及時將匯總材料上報市局和縣政府,同時向社會定期發布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信息,分析、預測安全形勢,評估和預防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風險;
⑷、根據縣政府授權,組織協調開展食品、保健品和化妝品安全的專項執法監督檢查活動;
⑸、依法負責對保健食品廣告的日常監測;
⑹、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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