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鞏縣科技局

主要職責

(一)協調管理全縣各領域的科學技術、智慧財產權工作;組織制訂科學技術、智慧財產權發展、科學技術進步、智慧財產權戰略的具體政策措施;研究科學技術、智慧財產權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確定科技發展的布局和優先領域;推動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二)組織編制全縣科學技術、智慧財產權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各類科技計畫和重大科技專項與工程;負責協調基礎研究、套用技術研究、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工作,牽頭組織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關鍵技術攻關。
(三)負責編制和實施縣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創新基地建設、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四)負責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產業政策,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推動高新技術產業相關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和協調高效技術產業開發區工作;負責自主創新產品認定和製造業信息化工作。
(五)牽頭擬訂科技促進農業發展的規劃與政策,組織實施農業科技計畫,加強農業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體系建設,開展以科技惠民為重點的新農村建設工作,推動農業科技進步,促進現代化農業發展。
(六)牽頭擬訂科技促進社會發展的政策,組織實施社會發展科技計畫,加強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體系的建設;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縣中藥現代化科技發展規劃,推進全縣中藥產業發展。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擬訂科技支撐項目課題計畫,提出科技成果推廣和技術市場管理政策建議,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八)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措施建議,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加強科技進步工作的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工作,審核相關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最佳化科研機構布局,推進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全縣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各類計畫。
(十)制定科普規劃,擬訂科技成果獎勵和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民營科技機構的發展,承擔縣人民政府相關科技成果展示的有關會議,負責科技保密和科技評估、科技統計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擬訂對外科技、智慧財產權合作與交流的政策措施,負責政策間雙邊或多邊科技、智慧財產權合作與交流的組織工作,負責縣內外科技、智慧財產權合作與交流。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進步目標體系,指導縣直有關部門科技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