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規範化學校

山東省規範化學校

為進一步加強省級規範化學校的建設與管理,全面提高我省中國小辦學水平,促進基礎教育的均衡發展,大力推進素質教育,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山東自1992年開展規範化學校建設工作,共有1291所中國小被命名為省級規範化學校。

概述

山東省級規範化學校山東省級規範化學校

為進一步加強省級規範化學校的建設與管理,全面提高山東省中國小辦學水平,促進基礎教育的均衡發展,大力推進素質教育,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山東自1992年開展規範化學校建設工作,現共有1291所中國小被命名為省級規範化學校。

省級規範學校的評估工作堅持“以評促建、以評促改、以評促管、評建結合、重在建設”的方針。以評估促進學校改革與發展,突出過程性指導原則,提倡學校管理人員、教師、學生及家長全員參與。

積極鼓勵、大力支持各地創建省級規範化學校,充分發揮其示範輻射和帶動作用,努力擴大優質基礎教育資源。省級規範化學校建設要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基礎教育均衡發展相協調。

省級規範化學校的評估驗收堅持“成熟一個、驗收一個”的原則,不搞地區照顧;堅持“硬體從實、軟體從嚴”,克服重硬體、輕軟體,以偏概全的傾向。

基本條件

山東省濟南一中第一批通過驗收山東省濟南一中第一批通過驗收

1.學校必須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模範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具有明確的辦學方向和先進的辦學理念

2.學校按照素質教育要求,堅持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重視學生個性特長以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學校認真落實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積極實踐課程改革理念,因地制宜開發校本課程,創造性地實施課程方案。

3.學校領導班子的整體素質較高,學校管理科學、高效,辦學行為規範,無安全責任事故發生。教師配備滿足課程改革的需求,師資隊伍整體水平高,各學科的師資力量均較強,結構合理。

省級規範化學校驗收組省級規範化學校驗收組

4.學校辦學條件不低於《山東省普通中國小基本辦學條件標準(試行)》所規定的標準。學校評估總分達到《山東省省級規範化學校評估標準與實施細則(試行)》(附後,以下簡稱《標準》)所規定的分數。

5.學校須取得市級規範化學校稱號,其中新建學校申報省級規範化學校建校時間必須滿3年。

申報與評估

山東省教育廳省級規範化學校檢查團山東省教育廳省級規範化學校檢查團

1.省級規範化學校評估需經自評、申報、初審、驗收、認定等基本程式。取得稱號5年期滿還需申請重新複評。

2.學校自評達到《標準》的普通中國小、特殊教育學校(含民辦學校)均可提出評估申請。市教育行政部門對申請評估的學校進行覆核並確認基本達到省級規範化學校標準後,由市教育行政部門於每年3月底前向省教育廳申報,要求進行評估驗收。申報時需提交申請報告、申報表、學校自評報告和有關審核意見。

3.省級規範化學校的評估實行先初審,後驗收的辦法。省教育廳對上報材料進行審查,確定初審學校,一般於下半年組織專家組赴學校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和整改建議。學校依據整改建議,對存在的問題和差距進行全面整改,整改情況在規定時間內上報省教育廳。省教育廳根據整改情況,於次年上半年組織進行評估驗收。

4.專家組初審、驗收和複查評估主要採取聽取匯報、座談、查閱資料、問卷調查、聽課、實地考察等方式進行。初審、驗收和複評都要充分聽取教師、學生、家長和社會對學校的反映,按照標準逐項逐條核實、評估,並做出結論。專家組組建與管理按《山東省省級規範化學校評估專家組組建與管理辦法》(附後)的規定執行。

省級規範化學校——日照四中省級規範化學校——日照四中

5.普通高級中學、特殊教育學校省級規範化學校初審、驗收和複評由省教育廳負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省級規範化學校初審、驗收和複評由省教育廳或省教育廳委託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省教育廳對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評估的學校進行抽查,所有評估專家均由省教育廳從省評估專家庫抽取,實行異地專家評估。

6.省教育廳依據專家組評估結論在一定範圍進行公示,聽取各方面反饋意見,經省教育廳研究批准後,授予“山東省省級規範化學校”稱號。

管理與複評

省級規範化學校複評小組省級規範化學校複評小組

1.省級規範化學校實行動態管理,有效期5年,有效期滿前,學校應主動申請複評。經複評合格的學校,可保留原稱號;複評不合格的學校,給予黃牌警告,並下達整改通知書,整改期1年,整改期滿仍達不到標準的,取消其省級規範化學校稱號。

2.省級規範化學校改建、擴建,校區遷移及學校合併應按複評程式進行複評;學校未提出複評申請或複評未通過的,其省級規範化學校稱號自然取消。

3.實行省級規範化學校隨訪制度。省教育廳組織人員對省級規範化學校進行不定期隨訪抽查,發現存在問題的,給予黃牌警告,進行為期1年的整改。整改期滿仍達不到標準或隨訪抽查發現存在問題較為嚴重的,撤銷其省級規範化學校稱號,同時自然撤銷市、縣級規範化學校稱號。

4.被取消省級規範化學校稱號的學校,1年後可重新申報省級規範化學校。被撤銷省級規範化學校稱號的學校,3年後方可重新申報省級規範化學校。

注意事項

1、舉辦“校中校”,設立重點班和非重點班的。公辦普通高中舉辦復讀班,招收往屆學生插班復讀的。

2、不按照國家規定的課程方案開設課程,隨意增減課程和課時的。

3、不按規定要求安排作息時間,擅自加班加點,利用雙休日、法定節日、假期組織學生到校上課或集體補課的。

4、不按頒布的省定教學用書目錄征訂教材的;接受單位和個人推銷的省定教學用書目錄以外的教輔資料和音像製品的。

5、違反國家、省招生規定,違規招生的。

6、不執行國家收費政策和收費標準,有亂收費現象的。

7、擅自參加未經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各種統考、聯考或其他競賽、考級等活動或在各級各類考試中有營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重大影響的。

8、違反規定公布學生考試成績、按考試成績給學生和教師排名次,單純以考試成績或升學率高低評價和獎懲教師的。

9、校舍存在D級危房,不能及時消除的。

10、近3年有重大違法事件或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

11、評估中弄虛作假的。

12、其他違反有關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的。

13.省級規範化學校是在硬體和軟體方面都達到省級標準的學校。山東最近要求對省級規範化學校實行動態管理,不搞終身制,對有違規辦學行為的省級規範化學校實行一票否決。

附:評估標準與實施細則

山東省省級規範化學校評估標準與實施細則(試行)下載地址:http://www.zzjyw.cn/upload/2008_10/0810151638227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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