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淄博理工大學

山東淄博理工大學

山東理工大學是山東省重點建設的以理工為主的多科性大學,校址位於山東省淄博市,是國務院批准的首批學士學位授予單位,1998年獲得碩士學位授予權,2009年成為立項建設博士學位授予單位(已通過山東省學位辦審核)。

一、學校簡介
學校占地面積3600畝,產權建築面積108.30萬平方米,固定資產總值21.72億元,圖書館藏書456.99萬冊(含電子藏書206.38萬冊),中外文期刊26971種(含電子期刊24302種)。
學校實施人才興校戰略,把建設高水平師資隊伍作為立校之本,堅持“匯聚人才、培育團隊、成就大師”的師資隊伍建設方針,採取引進、培養、聘用並舉的措施。共有教職工2600餘人,其中教授210人,副教授531人,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1人,入選國家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4人,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成員1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12人,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畫1人,“泰山學者”特聘教授1人,山東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9人,山東省中青年學術骨幹和學科帶頭人培養對象28人,雙聘院士5人。
學校以教學為中心,不斷最佳化學科結構。現有1個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12個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3個省級社科研究基地,山東工程技術研究院設在我校;有10個省級重點學科(實驗室),20箇中央與地方共建高校實驗室、6個山東省骨幹學科實驗室。設有21個學院,學科專業涵蓋工學、理學、管理學等8個學科門類,形成了以工為主、理工結合、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布局。有43個碩士點,62個本科專業,全日制在校本專科生33405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718人。
學校堅持“出人才、出成果、出效益”的科研工作方針,整合科研資源,培育重大項目,實施重點帶動戰略。自2002年起投入6000萬元實施“特色學科建設工程”和“創新研究團隊支持計畫”,激發了創新活力。“十五”以來先後承擔各類科研課題1710項,近三年連續獲得國家技術發明二等獎2項、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1項。近五年發表學術論文7469篇,其中SCI、EI、ISTP收錄917篇,出版專著、譯著、教材259部(其中“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25部),獲發明專利40項。
學校廣泛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與12個國家和地區的40所高校建立了校際友好關係,通過開展互派留學生和訪問學者、舉辦或參加國際性學術會議等活動,推動了學校的國際合作與交流。選派出國留學人員219人,培養外國留學生473人。
二、招聘人才的層次和範圍
(一)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科學院院士及學校急需的特殊人才
(二)第一層次人才。年齡一般在55周歲以下,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國務院學科評議組成員;
2.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3.國家傑出青年基金獲得者;
4.國家“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
5.國家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第一學術帶頭人;
6.“長江學者獎勵計畫”特聘教授;
7.近5年獲國家自然科學一等獎前3位、二等獎前2位,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一等獎前2位、二等獎首位人員;
8.在Nature、Science等國際著名學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發表學術論文者。
(三)第二層次人才。年齡一般在50周歲以下,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教育部“跨世紀人才培養計畫”入選人員等知名學者專家;
2.省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3.近5年獲省部級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學技術進步一等獎首位人員,省級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兩項首位人員;
4.近5年以第一作者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自然科學被SCI、EI、ISTP等收錄20篇以上,社會科學被SSCI、AHCI、ISTP、ISSHP收錄或新華文摘全文轉載10篇以上;
(四)第三層次人才。年齡一般在45周歲以下,具有教授職務或博士學位,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或在國內取得博士學位在海外大學及科研機構有工作經歷者;
2.近5年獲省部級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學技術進步一等獎前2位人員,省部級科學技術進步二等獎首位人員,省級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首位人員;
3.近5年以第一作者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自然科學被SCI、EI、ISTP等收錄15篇以上,社會科學被SSCI、AHCI、ISTP、ISSHP收錄或新華文摘全文轉載5篇以上。
(五)第四層次人才。年齡在40周歲以下,本碩博專業基本一致,在本專業領域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3篇以上、且勝任教學工作、屬學科專業發展需要、具有全日制本科碩士研究生經歷的博士。
三、招聘人才的待遇
(一)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科學院院士及學校急需的特殊人才的待遇面議。
(二)第一層次人才待遇。其他第一層次人才學校根據課題需要配備工作助手;提供安家費20萬元;提供住房一套(可租可買,下同;如購買則由學校提供住房補貼30萬元);提供理工科科研啟動經費50萬元,文科科研啟動經費10萬元。
(三)第二層次人才待遇。提供安家費10萬元,住房一套(如購買則由學校提供住房補貼20萬元);提供理工科科研啟動經費10萬元,文科科研啟動經費5萬元。
(四)第三層次人才待遇。提供安家費5萬元,住房一套(如購買則由學校提供住房補貼10萬元);提供理工科科研啟動經費5萬元,文科科研啟動經費2萬元。
(五)第四層次人才待遇。提供住房一套(如購買則由學校提供住房補貼5萬元);提供理工科科研啟動經費3萬元,文科科研啟動經費1萬元。
(六)上述各類層次人才配偶工作安排,須按山東省人事廳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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