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區城建監察大隊

機構設定

區城建監察大隊下設“一辦四個直屬中隊、一戶”(一辦:辦公室、四個直屬中隊:一中隊、二中隊、三中隊、四中隊、一戶:戶外廣告綜合管理辦公室)。

主要職責

1、實施城市規劃方面的監察。依據城市規劃和建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城市規劃內的建設用地和建設行為進行監察。
2、實施城市市政工程設施方面的監察。依據城市市政工程設施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城市道路施工、占用、挖掘、管養以及損壞路燈、橋涵,排水設施等方面的行為進行監察。
3、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方面的監察。依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城市環境衛生等方面的違法行為進行監察。
4、實施城市綠化和城市園林監察。依據城市綠化和城市園林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對侵占、損壞城市公共綠地、花草、樹木、城市綠化設施以及城市園林設施等違法行為進行監察。
5、實施風景名勝方面的監察。依據風景名勝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對風景名勝區的規劃、建設、管理等違法行為進行監察。
6、對其他違反城建管理的行為,城建監察大隊可以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依據建設環保局的委託,依法實施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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