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書後案

《尚書後案》共有三十卷,由清王鳴盛(1722-1797)撰。

〖尚書後案〗三十卷。
王鳴盛(1722-1797)撰。鳴盛幼從沈德潛學《詩》,後又問經義於惠棟。長於漢學,對金石、目錄之學也有研究,治經以尊祟馬融鄭玄之學為宗旨,治史則敢於突破前人定論。本書草創於乾隆十年(1745),撰成於四十四年(1779),為王鳴盛治經之代表作,其宗旨在於發揮鄭玄一家之學。認為馬融、鄭玄所注之《尚書》,實孔壁之真古文《尚書》。其方法是遍觀群籍搜羅鄭注,對其已殘缺者則取馬融、王肅傳疏增補之,而唐宋諸儒之說一概不取,再加案語以釋正義,馬、王之傳疏與鄭相異者,則予以辨正。名曰“後案”為最後存案。其長在於搜羅群集,其短在於意泥馬、鄭而罕計其餘,為後來孫星衍所指出。然其終不失為一部頗具價值的辨偽著作。
是書有乾隆四十五年(1780)刊本、《四庫全書》本、《皇清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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