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語言

導遊語言

導遊語言一般是指導遊人員與旅遊者溝通時進行講解生動形象的口頭語言。

概念

導遊語言一般是指導遊人員與旅遊者交流思想、表達感情、指導遊覽、進行講解、傳播文化時使用的一種具有豐富表達力、生動形象的口頭語言。

語言是導遊人員最重要的基本功之一,是導遊服務最重要的工具。

導遊服務工作要求導遊人員具有比較堅實的語言功底,要求導遊人員具有比較堅實的語言功底,要求導遊人員在與旅遊者交流時、講解時,語言表達力求正確、得體,要在“達意”和“舒服”上下功夫,在“美”上做文章。導遊語言得體、優美不僅僅反映了自己的語言水平,也是對旅遊者的尊重。

特點

導遊講解的內容面廣、複雜,有的內容難度高,而且往往沒有時間字斟句酌,必須在現場正確、清楚地表達出來,這就決定了導遊語言具有“快、急、難、雜”的特點。

運用的原則

導遊語言是一種口頭語言,要求導遊人員在工作現場能以準確、高雅的語言,生動形象地進行導遊講解,有志成為一名能進行高水平導遊講解的優秀導遊人員,不僅要有堅實的語言(漢語、外語)功底,還有在運用語言時能遵循“正確、清楚、生動、靈活”四原則並重視導遊語言的“八要素”。

導遊語言是思想性、科學性、知識性、趣味性的綜合體。正確、清楚、生動、靈活是導遊語言的基本要求,是導遊人員語言技能的具體體現,四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正確

正確,即導遊語言的規範性,這是導遊語言科學性的具體體現,是導遊人員在導遊講解時必須遵守的基本原則。導遊語言的正確性主要表現在下述四個方面:

(1)語音、語調、語法正確

(2)內容正確

(3)觀點正確

(4)正確使用成語、名人名言

清楚

清楚是導遊語言科學性的又一體現,要求導遊人員在導遊講解時:

(1)思路清晰

(2)重點突出

(3)交代清楚

(4)語言通俗易懂

生動

生動形象是導遊語言美之所在,是導遊語言的藝術性和趣味性的具體體現。要求導遊人員在導遊講解時力爭做到:(1)使用形象化的語言

(2)語言生動流暢

(3)注意趣味性

(4)恰當比喻

(5)幽默風趣

(6)表情、動作的有機配合

(7)互動式講解

靈活

靈活,即根據不同的對象和時空條件進行導遊講解,注意因人而異、因地制宜。根據這一原則,在講解中,導遊人員要靈活使用語言,使特定景點的講解適應不同遊客的文化修養和審美情趣,滿足他們不同層次的審美要求。導遊人員要靈活安排講解內容,使其深淺恰當、雅俗相宜,努力讓每一位遊客都能獲得美的享受。

其“八要素”

(1)言之有物。講解內容要充實,要有說服力;導遊人員的語言應是客觀事物的觀念化,應具有鮮明的思想性;不講空話,不套話,不玩弄美麗的辭藻。

(2)言之有據。導遊人員講話要負責,切記弄虛作假;導遊人員講解必須有根有據,令人信服,不得胡編亂造、張冠李戴。

(3)言之有理。導遊人員說話要誠實,要講道理,以理服人,即要言之成理,入情入理。

(4)言之有情。言語友好,富有人情味兒,讓旅遊者感到親切、溫暖。

(5)言之有禮。導遊人員講話要言語文雅,謙虛敬人,令旅遊者聽後賞心悅“耳”。

(6)言之有神。言者有神,言必傳神,導遊講解時多用形象化的語言,以聲傳神,引人入勝。

(7)言之有趣。講話詼諧、幽默、風趣,令人愉悅,活躍氣氛,提高游性。

(8)言之有喻。適當比喻,生動易懂,給遊客留下深刻美好的印象。

上述“八要素”中,言之有理體現了導遊語言的思想性(亦稱哲理性);言之有物、言之有據體現了導遊語言的科學性和知識性;言之有神、言之有趣、言之有喻是導遊語言的藝術性和趣味性;言之有禮、言之有情則是導遊人員的文化修養在導遊講解中的具體體現。

其音調和節奏

導遊語言是一種口頭語言,從導遊講解的性質看,應該是一種藝術語言。為了充分發揮語言藝術的作用,要求導遊人員努力使導遊語言的音調和節奏運用得恰到好處,根據講解對象的具體情況和當時的時空條件靈活運用,以求達到傳情、傳神的目的。

“講話的藝術在於適中。”作為口頭語言的導遊語言在運用時必須掌握“適中”這個原則。

“適中”,就是要求導遊人員在導遊講解時聲音強弱要適度,以旅遊者聽清為準(必要時可以藉助擴音器),避免聲音過高或過低。聲音太高造成噪聲,令人討厭,高聲說外行話更讓人瞧不起;聲音太低,讓人聽起來費勁,會給人說話無把握、缺乏信心的印象。

節奏是導遊語言藝術性的要求之一,要求導遊人員在講解時徐疾有致,快慢相宜;講解的聲音要富有感情,但不矯揉造作,聲調要適時變化,有音樂般的節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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