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棋規則

王將、玉將:任意方向,僅限一格,與西洋棋的“王”相同。 成變時,改為使用棋駒的背面。 當棋駒成變時,應在其後加上“成”。

 將棋的棋盤,由(9×9)81個正方形格子組成,部分棋盤中畫有“星位”。在棋盤之外,還有一個重要的戰場——駒台。由於將棋具有“打入”規則(詳細見下),雙方吃掉的子,應擺放在各自的駒台上,以備使用。
棋盤上,一列垂直的九格,稱為“筋”,通常以阿拉伯數字表示,從先手的右方到左方,分別為1筋、2筋……9筋;一條水平的九格,稱為“段”,通常以漢字表示,從先手的遠處到近處,分別為一段、二段……九段。
離自己最近的三段,為“自陣”(“下段”);離自己最遠的三段,為“敵陣”(上段)。(另,以中間三段,為“中段”)即,先手方以九段、八段、七段為自陣,以一段、二段、三段為敵陣。後手方以一段、二段、三段為自陣,以九段、八段、七段為敵陣。自陣與敵陣,與“成變”這一重要規則(詳細見下)有關。
將棋的棋子通稱為“棋駒”,為平面棋子,刻有漢字,與象棋類似,但為不規則多邊形。棋駒擺放在格子內,不以顏色表示敵我,而以尖端、漢字的朝向加以區別。
將棋的棋駒有步兵(簡稱“步”)、香車(香)、桂馬(桂)、銀將(銀)、金將(金)、角行(角)、飛車(飛)、王將(先手持有,簡稱為“王”或“玉”)、玉將(後手持有,簡稱為“玉”)。
當雙方平手,沒有讓子的時候,將棋的初始局面如圖。玉在最靠近自己那一段的中央,兩邊依次向外、對稱擺放有金、銀、桂、香,向上隔一段擺放九枚步。角和飛放在桂馬的上方,雙方是“中心對稱”的,皆是角行在左、飛車在右。
二。棋駒的走法、吃子
飛車:直行或橫行,距離不限,直到有阻擋為止。與象棋的“車”,西洋棋的“城堡”相同。
角行:斜行,距離不限,直到有阻擋為止。與西洋棋的“教士”相同。
王將、玉將:任意方向,僅限一格,與西洋棋的“王”相同。
金將:向前、左前、右前、左、右或後方,僅限一格。
銀將:向前、左前、右前、左後或右後方,僅限一格。
桂馬:可以移動到,向前兩格後、再向左或向右一格的位置,(僅表明位置,不表示沿此路線前進)與象棋的“馬”、西洋棋的“騎士”類似,都是走日字,但沒有馬踏八方的威力,也沒有“別馬腳”的限制。
香車:向前直行,距離不限,直到有阻擋為止。不能後退、橫移。
步兵:向前一格。
將棋的所有棋駒,走到某處,即可將此處敵方的棋駒吃掉(如果有的話),除此之外再沒有別的吃子法。換句話說,吃子與走法相同,既沒有象棋“炮”這樣的例子,也沒有西洋棋“兵”、“吃過路兵”的例子。
吃掉的子要放在己方的駒台上。當駒台上有多於一枚棋駒時,飛、角應在最上一排,金、銀、香、桂為一排,步兵單獨放一排並應放在靠下的位置。
三。成變
當棋駒在棋盤上移動,移動的起點、終點中有任何一個在“敵陣”時,步、香、桂、銀、角、飛可以成變。當“步”、“香”移動到離自己最遠的一段,“桂”移動到離自己最遠的兩段,必須成變。如果不成變,它們將無法繼續移動,這被稱之為“無去向駒”,是被不允許的。
成變時,改為使用棋駒的背面。步的背面為“成步”,通常簡寫作“と”。香、桂、銀的背面分別為“成香”、“成桂”、“成銀”,棋駒上一般用“金”的不同字型表示,抑或分別寫作“杏”、“圭”、“全”。角行的背面為“龍馬”(馬),飛車的背面為“龍王”(龍)。金、玉沒有成變,所以不使用背面。
龍王:保留飛車的走法,而增加了左前、右前、左後、右後四方向走一格的能力,可以視為同時具備飛車與銀將的走法。
龍馬:保留角行的走法,而增加了前、左、右、後四方向走一格的能力,可以視為同時具備角行與金將的走法。
成步、成香、成桂、成銀,走法都改為與“金將”相同,皆不再保留原有棋駒的走法。
成變之後,不能也不會被取消。只有被吃掉時,才以正面出現在駒台上。
四。勝負
將棋的終極目的在於捉拿對方的“玉”。己方棋駒攻擊對方的玉,稱為“王手”,與“將軍”同義。使對方的玉無處可逃,則稱為“詰”,與“將死”同義。
注意,同西洋棋一樣,被王手的一方不應將、把王主動移動到或暴露在敵方攻擊範圍內送將的行棋,都被視為不合法的行棋。這樣的情況,不能稱為被“詰”,而只能視為犯規違例的“反則負”。
同一局面(包括棋盤、棋駒、先後手狀況)重複出現第四次時(無論是否連續),稱為“千日手”,一般應交換先後手,重下一局。但是,當一方是連續使用相同的王手方法造成連續第四次重複局面時,稱為“王手的千日手”,判王手方負。
當雙方的玉都位於各自的敵陣,而且皆很難被詰時,稱為“入玉”。“入玉”的狀況較少,但其宣言、勝負判定卻很複雜,並涉及到將棋倫理等問題,這裡不詳細闡述。
五。打入
前面已經提到,吃掉的子要放在駒台上,這些駒台上的棋駒被稱為“持駒”。當輪到自己行棋時,可以不移動盤面上的棋駒,而選擇將自己的持駒放回棋盤,作為己方棋駒,這稱為“打入”。可以理解為,吃子即是將對方的棋駒“俘虜”,而打入則是讓俘虜作為己方力量重新投入戰鬥。
打入規則使得將棋具有完全有別於其它棋類的魅力。
打入的棋駒,通常可以放在任意位置,而不限於其初始位置,但是有以下幾種打入是被禁止的:
 通常只記錄移動後的格子、移動的棋駒,如上圖,“1.6三金”即表示先手將金將移動到6筋三段交叉的那一格。無論是否吃子,不需要使用額外的符號。
當移動到的格子與上一手相同時,可以將位置簡寫作“同”。仍就上圖,先手“1.6三金”之後,緊接著後手“2.同金”即表示用金將走到6三格,吃掉對方的棋駒。
當棋駒成變時,應在其後加上“成”。在“1.6三金,2.同金”之後,先手將香車移動到6三格,並成變,此時應記錄“同香成”。之後再移動該棋駒時,將使用成變後的名字。
當然也有放棄成變機會的時候。左上角,桂馬移動到8三格後,若放棄成變即可以讓對方的王無路可逃,成變則損了。可以成變而放棄成變時,應加上“不成”,如此處的“8三桂不成”。
將持駒中的桂打入也是可以的,在類似的有移動、打入的兩種可能情況時,打入的一手應加上“打”,如此處的“8三桂打”。
若上圖出現“7三金”,表意就不明確了,先手有兩個金可以走到2三格。出現類似情況時,用“左”“右”“引”“直”“上”“寄”等進行區分:
左:棋駒從左往右;
右:棋駒從右往左;
引:棋駒退後;
直:棋駒前進;
上:棋駒向側前方;
寄:橫向移動。
此時,“7七金左”、“7七金寄”,皆可以表示把8七格的金移動到7七格;而將7八格的金移動到7七格應為“7七金直”。
有時字,一個字仍然不足以區分,如上圖出現“3四銀左”或“3四銀上”,皆是有歧義的,此時應使用“3四銀左上”、“3四銀右引不成”等。
(小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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