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都縣行政服務中心

寧都縣行政服務中心成立於2002年4月(時稱寧都縣綜合辦證服務中心),2006年4月更名為寧都縣行政服務中心,今年2月遷入新址。縣行政服務中心新大樓位於縣城金盆小區翠微廣場旁,新大樓總造價1230萬元(其中裝修230萬元),總使用面積約3200平方米,共二層。其中一樓為行政服務大廳,設定了30個部門工作視窗;二樓一部分為行政服務大廳,設定了10個部門工作視窗,另一部分為縣招投標中心和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辦公場所。大樓內安裝了行政審批硬體和軟體系統、22路電子監控系統、4部指紋考勤機、4台電子顯示屏、3台電子觸控螢幕、中心區域網路等電子政務設備。

機構概況

目前,進駐行政服務中心的部門(單位)有40個,視窗工作人員102人,在中心辦理的行政服務事項256項(其中行政許可185項、非行政許可49項,公共服務事項22項)。

主要職責

(一)對部門單位進入行政服務中心統一辦理、聯合辦理、集中辦理行政服務事項進行管理和協調。

(二)制定行政服務中心的管理制度並監督檢查。

(三)為進駐各工作視窗辦理行政服務事項提供服務。

(四)對辦理行政服務事項的質量、效率及涉及的收費進行監督;受理與此相關的各種投訴和舉報,協調處理由此產生的爭議和糾紛。

(五)對視窗工作人員進行管理、培訓和考核。

(六)對鄉鎮、縣直、駐縣部門(單位)設立的專業辦事大廳及便民服務中心進行業務指導、工作協調、監督檢查和統一考核。

(七)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或參與制定我縣公共資源交易相關管理辦法;負責審定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的各項交易規則和制度;負責縣本級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和監督。

(八)負責對縣招投標中心的監管,對縣招投標中心組織的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實施現場監督。

(九)負責協調公共資源交易行政管理部門履行有關職能。

(十)受理公共資源交易中的各種投訴舉報,協調處理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產生的爭議和糾紛。

(十一)指導和協調鄉鎮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縣本級行政審批和公共資源交易的信息化(網路、網站)建設工作;負責統計、匯總、上報全縣行政審批和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的有關數據和信息。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信息

楊日紅主任:負責行政服務中心全面工作,同時兼管行管辦的人事和財務工作。

賴傳珍副主任(招投標中心主任):負責縣招投標中心全部日常工作,包括代主任管理縣招投標中心人事和財務工作。

溫英平副主任:(1)、協助主任分管縣行政服務中心所有行政服務事項審批的業務工作;(2)、分管辦公室的工作;(3)、分管鄉鎮便民中心建設的指導、督查工作。

李小核副主任:(1)、協助主任分管行政服務中心所有視窗工作人員(包括保全、保潔人員)的工作紀律、日常考核工作;(2)、分管大廳內外的秩序和場所內一切設施設備的維護工作;(3)、分管對縣招投標中心組織的各類招標交易活動進行場內監督,受理招投標活動中的各種投訴舉報,協調處理爭議和糾紛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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