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行為

實行行為,是具有侵害法益的現實危險,在形式上和實質上都符合構成要件的行為。或者說,實行行為是刑法分則明文規定的侵害或威脅法益並為成立某一犯罪所必需的行為。

實行行為,是具有侵害法益的現實危險,在形式上和實質上都符合構成要件的行為。或者說,實行行為是刑法分則明文規定的侵害或威脅法益並為成立某一犯罪所必需的行為。

共同犯罪中的實行行為

共同犯罪中的實行行為,是指直接實行刑法分則規定的行為。如果共同犯罪中只有一個實行犯,那么該實行犯的實行行為無異於單獨犯罪。而在具有兩個以上的實行犯的場合,並不一定要求其中每一個人的行為都獨立地完全符合犯罪構成的要件,只要其行為結合在一起而符合某一犯罪的構成要件即可。
例如,二人犯殺人罪,各對被害人砍三刀。如果孤立起來看,砍三刀未必就能致人死亡。但二人的殺人行為結合起來,砍六刀就足以致人死亡。由此可見,共同犯罪中的實行行為不能完全等同於單獨犯罪,具有其特殊性。對此,我們在認定共同犯罪的時候必須加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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