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者

realia)與非實在者(en irreale,複數為en irreale譯為“非具體者”。

→實在者(Ens reale)
布倫塔諾將事物(things)劃分為實在者(ens reale,複數為entia realia)與非實在者(ens irreale,複數為entia irrealia)。前者通常被譯為“現實的(real或actual)事物”,後者則譯為“不現實的事物”。但這不準確。實在者不只是像狗、人和桌子這樣的現實事物,而且包括如獨角獸這樣的想像事物。
因此,齊碩姆建議將這個詞譯為“個體”(individuals)。不實在者是這樣一類事物,比如,缺乏、可能性、性質、概念和命題。齊碩姆譯之為“非個體”。另一種譯法是將“ens reale”譯為“具體物”,將ens irreale譯為“非具體者”。
布倫塔諾的實在論認為,只有實在者存在,也只有實在者能被我們思想。按照這種觀點,所有關於非實在者的陳述都能被分析還原為關於實在者的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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