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縣司法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制定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依法治理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鄉鎮、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工作。 (三)監督、管理全縣的律師、法律顧問和法律援助工作,綜合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管理監督公證機構及公證業務活動。

(一)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承擔縣依法治縣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制定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依法治理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鄉鎮、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工作。
(三)監督、管理全縣的律師、法律顧問和法律援助工作,綜合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管理監督公證機構及公證業務活動。
(四)指導管理全縣人民調解工作和基層司法所,司法助理員及法律服務工作;指導全縣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對刑滿釋放人員、解除勞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五)負責全縣司法行政機關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機關及司法所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和勞動工資,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規定管理司法局幹部隊伍。
(六)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司法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