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興縣水利局

(三)擬訂全縣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全縣節約用水工作。 (九)指導全縣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城鄉供水和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組織全縣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主要職責

定興縣水利局是縣政府主管水利行政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一)擬訂全縣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起草有關政策、規章並監督實施。
(二)統一管理全縣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擬定全縣和跨縣水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發布全縣水資源公報。
(三)擬訂全縣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全縣節約用水工作。
(四)按照國家、省、市資源與環境保護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劃分和向不同功能區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縣管河道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
(五)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縣域內水事糾紛。
(六)擬訂全縣水利行業經濟調節措施;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巨觀調節;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及多種經營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水利的資產、價費、稅收、信貸、財務等政策,配合有關部門制定本縣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監督管理本縣水利系統國有資產。
(七)負責全縣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和初步設計的編制、審查、申報、審批;組織重點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主管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
(八)組織、指導全縣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主要河道、河岸灘涂的治理和開發;負責全縣水利工程建設的行業管理;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縣的重要水利工程;組織、指導河道堤防的安全監管。
(九)指導全縣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城鄉供水和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組織全縣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十一)負責水利方面科技、外事工作;指導全縣水利隊伍建設。
(十二)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交辦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汛抗旱工作,對主要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
(十三)指導全縣水庫移民工作。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定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定興縣水利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定政辦【2010】158號)精神,水利局機關內部機構設辦公室、工程技術股、水政水資源股。下屬全額事業單位有六個:定興縣人民政府水資源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定興縣人民政府節約用水辦公室)、河防辦事處、拒躍渠管理所、劉蘭溝機站、譚城機站、西幸辦事處。下屬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有兩個:水政監察大隊、抗旱服務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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