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正的具體職務是掌握皇族的名籍簿﹐分別他們的嫡庶身分或與皇帝在血緣上的親疏關係﹐每年排出同姓諸侯王世譜。按漢代八議制的規定﹐宗室親貴有罪要先請﹐即先向宗正申述﹐宗正再上報皇帝﹐而後便可得到從輕處置。同姓王犯法﹐宗正也可參預審理﹐如西漢時衡山王﹑江都王等有罪﹐皇帝曾派宗正協同其它官吏承辦這些案件。
漢“宗正丞印”封泥
宗正秩為二千石﹐有丞。宗正及丞皆由皇族充任。屬官有都司空令﹑丞﹐內官長﹑丞。都司空為獄官﹐還負責關押服苦役的犯人﹐也常拘系宗族或外戚有罪者。東漢省去都司空官。
魏晉設宗正﹐東晉省並於太常﹐南朝宋﹑齊亦不設﹐明﹑清改稱宗人令或宗令。歷代職掌大抵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