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致癌物

對於具有多種作用的致癌物一般稱之為完全致癌物.化學致癌物按作用機理可分為能引起正常細胞發生癌變的引發劑和可使已經癌變細胞不斷增殖而形成可見瘤塊的促長劑。同時具有引發作用和促長作用的,稱為完全致癌物。可分為引發劑(或稱始發劑)和促發劑。

環境中能使人類或哺乳動物的肌體誘發癌症的某些化學物質成為化學致癌物。化學致癌物按作用機理可分為能引起正常細胞發生癌變的引發劑和可使已經癌變細胞不斷增殖而形成可見瘤塊的促長劑。同時具有引發作用和促長作用的,稱為完全致癌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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