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安順市體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和措施,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
(二)統籌全市民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承擔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和監督管理等工作。
(三)統籌全市競技體育發展,指導協調體育訓練、體育競賽、競技運動項目設定,組織重大體育競賽,指導優秀運動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四)統籌全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五)擬訂全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負責體育彩票銷售管理;統籌和管理體育事業經費;指導社會體育事業發展。
(六)發展民族體育事業及指導縣(區)體育業務工作。
(七)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體育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安順市體育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機構編制、幹部人事、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等工作;負責財務、資產管理及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政務、重要事項督辦等工作。
(二)體育市場管理科
擬訂全市體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體育經營活動及體育市場管理政策;指導、組織宣傳教育等工作;承擔體育市場開發和管理等工作。
(三)民眾體育科(老年體育指導科)
擬訂民眾體育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負責二、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和民眾體育骨幹的培訓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群體性比賽和組織參加全省群體性比賽;指導城市體育、農村體育、學校體育、老年體育和其它社會體育工作;承擔老體協的日常工作。
(四)競技體育科(青少年體育科)
擬制全市競技體育發展規劃,管理和指導競技體育;負責競技運動項目的設定、布局和運動訓練及後備人才的培養工作;承擔申辦國內、省內重大比賽工作事項;負責全市性比賽和組織參加全省比賽工作;承擔裁判員、運動員、教練員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青少年體育工作。
人員編制
核定安順市體育局行政編制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級領導職數6名。機關工勤人員編制1名。
現任領導
安順市體育局局長:鄧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