妃子革命

1931年10月溥儀和文繡達成了法院外協定離婚。離婚理由為兩人結婚9年竟從未有過性生活。此事成為當時爆炸性新聞,報紙用的標題淨是“妃子革命”、“破天荒——皇妃跟皇帝打離婚”等,而“離婚的5個條件”中的最後一條:“經雙方協商,文繡離婚後不準再嫁人”。

基本信息

妃子革命

1924年底,馮玉祥末代皇帝趕出了紫禁城。1925年2月,溥儀攜同文繡住進了天津富戶張彪的花園別墅,簡稱「張園」。文繡曾經痛苦地幾次自殺未遂。這時,中華民國政府頒布了《中華民國民法》,做出了「允許自願離婚」的明確規定。文繡受到了鼓舞。
8月25日這天下午,文繡在妹妹文珊的陪伴下離開了張園。文珊正色告訴隨行太監「文繡不回去了」,還要向法庭控告皇上。很快,文繡請的三個律師也就來了。
溥儀馬上召集先朝遺老召開御前會議,老先生們都認為這是見不得人的醜事。最後,他們決定委託律師出面,與文繡的律師對話,爭取和解。但是皇妃出走這條爆炸性的新聞在文繡出走的第二天就已不脛而走,震盪了全國。

重要意義

而這一場妃子革命的重要意義也就在於:文繡用以挑戰封建皇權的武器不是別的,正是中華民國的法律。文繡和溥儀離婚的理由就是:文繡和溥儀結婚9年,兩人甚至從來都沒有過性生活。一向與文繡作對的婉容此時也站在了文繡一方。溥儀和文繡在1931年10月25日達成了法院外協定離婚。這標誌著舊的封建婚姻制度的徹底解體。文繡離婚後終身沒有再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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